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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作家協會主管

      人,蛇蛻及迷霧——讀艾偉《最后一天和另外的某一天》
      來源:收獲(微信公眾號) | 子禾  2022年01月27日00:04
      關鍵詞:艾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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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荒野中行走,猛然遇到一條蛇蛻,我們會感受到殘留其上的恐懼,但隨即心緒平復,因為我們知道:蛇已經走了,我們恐懼于對恐懼的記憶。這是人作為主體,面對自然物時的基本情緒模式,即反射式的,因為是反射式的,所以也是局部的,乃至表層的。

      如果不停留于表層的反射式情緒,那么這蛇蛻到底意味著什么?

      我想,至少有如下意涵:蛻了皮的蛇已游入荒野,構成一種新舊混雜的生命,新我舊我同在,(但它于我們而言僅僅是一種想象,無論這想象多么確鑿);蛇蛻是留在我們眼前的事實,它包含了我們對那種蛻變過程的想象,是可見生命記憶的附著物;此外還有,飄散在荒野中的迷霧,這是最不可琢磨的一部分,但我們絲毫不會懷疑——蛇和蛇蛻都在迷霧中留下了它們的某些部分。

      這可以作為人的某種隱喻嗎——許多人在痛苦中蛻變,最后用他們的新我面對荒野迷霧的又一次侵蝕?這是常態,并且可喜,因為著蛻變指向新我,意味著希望。悲哀在于,我們忽視了蛻變的另一種形態:只留下蛇蛻,最多是迷霧中的蛇蛻——蛇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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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正是《最后一天和另外的某一天》的主題:蛇蛻之人,以及如影隨形的迷霧。就其探討的內核及文本的思想風格而言:晦暗、艱澀,同時也尖銳強力,令人悵惘、令人顫栗——人如何是他所是?又如何是真實的?人在何種意義上是完整的?

      沉入這部小說所營造的思想和情緒世界,會感到仿佛在灰霧彌漫的荒野中行走,幾乎看到了無數重前世的灰影,但一個都觸摸不到:它們早已成為迷霧的一部分。

      卓越的小說都指向這個幾乎無所不知的世界的無知間隙,因而賦予自身以存在的理由,并啟發我們在無知面前保持敬畏。正是指向此種晦暗區域的尖銳探索,構筑了這部短篇小說堅硬而尖銳的內核,(并成就了它的重要性),從而呈現了一部短篇小說難得的力量感——這種力量感,讓人想到特雷弗的短篇小說《教士》及《圣母的饋贈》,至少就其力度和力量風格而言:強力,帶有某種荒蠻氣息。

      艾偉在《中國經驗及其精神性》一文中說:“我作為一個小說家相信,人不是我們習見的那個平庸的人,人比表面更復雜,人是有著偉大夢想和奇跡的。”他的志趣不在于人,也不在于表面的生活,而在于人和生活表層之下的部分,這恰是這部小說力量產生的意志之源:挖掘,挖透表層,見其紛雜幽暗的內里。

      這部小說中,“挖掘”被作家置于極端情形下——監獄,即,試圖還原監獄這種極端力量對人的規馴(在人及人性的層面,而不是監獄在其社會學功用層面)。其實,艾偉在創作談《光明的文字劃過黑夜,比流星更為神奇》中已經點明了他在這部小說中的寄托:“短篇小說篇幅短小,卻有能力置疑貌似正確的觀念,有能力使堅固的世界坍塌。”以及,“比起邏輯,我更關心的是人的復雜性以及不可規訓。”這寄托十分具體,正是小說瞄準的箭靶:固有秩序(貌似正確的觀念)及對固有秩序的沖撞;規馴及不可規馴。

      之所以強調“被置于極端情形下”,是因為規馴實際上無處不在,這些無處不在的規馴使得規馴被自己淹沒,所以我們(常態社會的人)需要借助極端情形來了解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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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說的故事主干很清晰,包括兩部分:

      一部分是俞佩華的過去:父親早逝,叔叔加入她的家庭,與她及她母親一起生活。長大后成為一名化學老師,因懷疑父親是叔叔所害,用安眠藥殺死叔叔,再用硫酸銷毀尸體。后結婚生子,兒子九歲時的一晚,帶他去看電影。就是那天晚上,母親在家中請道士作法,發現了被她用鐵盒藏在屋內的叔叔的殘骸。殺人案發,入獄服刑十七年,做玩偶娃娃。

      一部分是俞佩華的現在:經歷十七年牢獄生活,與她在獄中庇護的啞巴女孩黃童童告別,出獄,后觀看一位劇作家根據她的故事改編的舞臺劇,想兌現曾經的承諾,托前來看劇的方敏(獄警)帶一個娃娃送給她以為還在獄中的黃童童。

      舞臺劇的內容正是俞佩華的過往故事。這個結構方式不僅僅在于完成故事講述,將一個人的一生壓縮在短小篇幅之內,更在于雙重地審視小說的主題。顯而易見,這結構意味著:俞佩華的過去(殺人犯的過去)和現在(規馴之后的現在)發生了并置,不是簡單對比,而是通過戲劇的方式進行并置。觀劇時,俞佩華端端正正坐在前排座椅上,在方敏(獄警)看來,就像在獄中參加訓導課一樣。規馴的過程正是規馴的結果,反之亦然,規馴是一種具備自我繁殖能力的行為。即是說,一個人一旦被規馴,就永遠處于被規馴的狀態中。

      有深意的是,俞佩華人生階段的并置,在這里意味著什么?可以是人生的疊加,新我舊我的疊加,可以是人生的剪接,正像戲劇一樣。但都不全是,因為在這里,并置更意味著新我舊我的一種對抗(規馴與不可規馴的對抗):舞臺劇開始時,俞佩華覺得演員所演和她沒多少關系;而當看到劇中殺人案發,看到劇中母親發現裝殘骸的鐵盒暈倒時,俞佩華跑出了劇場——即,經歷十七年牢獄規馴的俞佩華,被藏在她身體深處的那個舊的俞佩華擊穿了:規馴沒有將她升華為另一個人。

      即是說:十七年之后的俞佩華,正是我們看到的單薄又慘白的蛇蛻,我們小心翼翼,而就在我們平復恐懼時,蛇蛻下面鉆出了一條蛇——它瘦小,微弱,乃至氣若游絲,但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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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個俞佩華還在——這就是艾偉所說的,“人的不可規馴”。

      在獄中,獄警方敏告訴俞佩華母親亡故的消息時,俞佩華頭都沒抬,“電焊條冒著青煙,方敏擔心俞佩華會把焊槍刺入她的掌心”。十七年獄中勞改,幾乎年年被評為優秀,連方敏都欽佩她的意志力。所有這些,都是俞佩華的規馴,同時也是她對規馴的反抗——使她做這些的不是某種規馴手段,不是外來力,而是她的自我意志。

      舞臺劇中,女主角像豹子一樣撲過去掐住那位說她母親閑話的同事的脖子,警告她再多嘴就將硫酸潑在她臉上。這是小說中的劇作家所理解的俞佩華,實際上也正是俞佩華未能被規馴的部分,劇作家敏銳的發掘了那個被規馴覆蓋的人。但不可規馴,并不意味著一般意義上的強悍,實質反而是柔弱,正如小說中所寫:“話說得狠,但女主角看上去很無助,她蜷縮著抽泣起來,渾身打顫。”

      舞臺劇的這部分,和俞佩華最后令人震驚的嘶吼構成了強勁的互文關系。舞臺劇結束后,見到方敏,俞佩華要將自己買給黃童童的娃娃交給她,方敏卻看向別處,告訴她黃童童不在了。“俞佩華突然面色變得猙獰,她幾乎是喊出了聲,告訴我,她在哪里?”——此時的俞佩華顯然也是柔弱的,正像那個劇中人一樣,因為那是最后的寄托,是維系一個人內在生活的最后辦法。小說藏在這細節處的柔情也構成了小說的柔軟之處,使人感動,那正是一種對不可規馴充滿理解之同情的理想主義的柔情。

      至此,那個晦暗不明的俞佩華終于被自己的焦躁(也是憤怒,憤怒于不可控的現實)之光照亮了,她因此在我們眼前確立起來,正如作家十分珍視的那樣:作為一個人,作為一個人不可規馴的一部分。所以小說在這里戛然而止,而根本意義上,它不是結束于一個結尾,而是結束于一個開始——確立了的俞佩華,她的故事要開始的地方:她將如何面對黃童童的死亡,她將如何面對已物是人非的人間,以及那個舊我新我疊加的自我?

      而無論如何,這時候我們可以確信,蛇蛻中那條氣若游絲的小蛇始終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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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們還需要再回頭,回頭看看已經發生和正在發生的規馴是如何存在的——俞佩華部分地反抗了規馴,但她終究還是規馴的產物,而這正是作家珍視的“不可規馴”的基礎。

      俞佩華有一天想兒子,便潛回老家藏在一棵樹后面偷看,但這偷看給她的是失望。他對兒子的記憶停留在他九歲時,而顯然,兒子早已不是那個九歲孩童。十七年后的兒子(以及兒子所象征的現實)如同蛻皮的新蛇,但她的記憶和情感早已無法接納這新的。她后悔了——后悔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她知道黃童童還在,她更想黃童童,她依賴她保護的那個人。

      俞佩華對黃童童的特殊感情,不僅僅源于囚犯間少見的同情,還在于黃童童很像她殺人前的鄰家妹妹:都是啞巴。但即便如此,也無法否定這樣一個事實:黃童童是監獄的一部分,即是說,是俞佩華被規馴的一部分——當聽說黃童童不在時,不可規馴的那部分就跳出來了,似乎要暗示規馴的失效。這正是小說觸及的生活中曖昧不明和變幻多端的地方:是什么規馴了人,規馴何以抵達其目的?規馴本身就是其與反規馴的博弈。

      在生活層面,即便出獄,俞佩華還像在獄中一樣,“把被子疊得有棱有角”,她想過改變這個習慣,但改不了。在日常生活中,規馴體現為一種生活的無意識,時時提醒著她。在南山路的玩具店里,俞佩華拿起娃娃聞了聞,“好像真的殘留著她和黃童童的氣息”。這可以說是一種無意識的懷念(盡管她不愿意,盡管這懷念是假借懷念黃童童而發生的),但也可以理解為:在某種程度上,監獄氣息成了俞佩華的一種內心需求。

      負責管教俞佩華的獄警方敏,與她相處十七年,對她的事幾乎無所不知,但方敏又覺得像是完全不了解她。方敏有這樣一個意識,構成了這部小說中最精彩的一筆:“那地方的人就像影子。”獄中刻板的規定性完全擠壓了生活的其他形態,使生活成了貧瘠的非生活。而更致命的是,這樣極具確定性的生活塑造了(規馴了)影子人,這意味著人喪失了他的復雜性,成為貧瘠的非人,成了蛇蛻。

      這即是規馴中的極端規馴。但當然,俞佩華本身又構成了對這極端規馴的反抗——既是理念上的反規馴,也是某種事實上的反規馴。這正是小說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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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在這個事實層面,又出現了一個問題(理念可以清晰,但事實往往曖昧不明):到底哪個才是俞佩華,哪個才是真正的她,有真正的她這回事嗎——或者說:人應該是怎樣的,應該在怎樣的層面去理解人?俞佩華在獄中數十年如一日制作玩偶娃娃這件事,此時也有了極強的象征意味:對人的隱喻般的求索,制造人,制造完美的新人。

      對這個問題的暗示如迷霧游動,構成了小說蒼茫冷峻的底色。這一點十分明顯,比如小說名——《最后一天和另外的某一天》。最后一天是確定的,但另外的某一天到底是哪一天?這本身就構成了一種不確定的晃動。人如果是多重形態(自我)的重合,那么除了當下的肉身,他到底重合了哪些部分?小說題目散發出的這種幻影重重的迷霧效果,既是對這個問題的一種象征性描述,也形成了其詩意的尖銳性。

      當然,這種迷幻效果的制造,不僅僅在小說名中,更在結構和情節上。比如:舞臺劇中女主角有個啞巴鄰家妹妹,而妹妹(或女兒)般的黃童童也是啞巴;劇中女主角殺死叔叔,而黃童童殺死繼父。俞佩華的故事,夾雜在這種互文似的重巒疊嶂中,因而虛實不明,恰似幻影重重。不妨說,這正是這部小說關于所謂事實的看法(至少是關于事實的一種隱喻):一種幻影,一種迷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