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讀《示眾》:“看”,看客的“看”
魯迅對看客似乎懷著深仇大恨。看客不但引發了他的人生轉向(棄醫從文),還成了他小說中如影隨形的角色。1925年,看客終于成了他的小說《示眾》的唯一主角。
文學批評家對《示眾》的評價,褒貶不一。有說是失敗之作的(李長之),也有說是代表二十世紀短篇小說藝術最高水平的(錢理群)。這是就其寫作的文學一面而言。至于其內容的意義,似乎一目了然:批判純粹的看客。寫作《示眾》的同一年,魯迅在《復仇》中,對看客展開了一場名為“無血的大戮”的復仇。這場復仇代價巨大:持劍的兩人為了報復看客而無法為其相愛而擁抱,也無法為其相仇而廝殺,一動不動地站立著,幾近枯死。
可是,對這樣一目了然的內容,還是有敏銳的研究者感到它“主題不明確,描寫也是觀念性的,是不太好理解的作品”(竹內好)。竹內好的困惑反而有助于我們理解《示眾》這個堪稱卓越的文本。我們這一類讀者,多是被魯迅作品以及對魯迅作品的解釋所塑造出來的“仇恨看客黨”。竹內好則從另外一種不同的民族經歷和文化語境出發,輕而易舉就把我們這類讀者的偏見“懸置”在了一邊。“看”是共同體生活真正開始和得以持續的基礎經驗之一;哪怕是沒有目的、單純為了看而看的“看”——看熱鬧——也包含了無限而不確定的政治潛力。《示眾》的作者也許有必要向竹內好這樣的讀者說明,這種基礎或本源為什么敗壞了。究竟看客有什么樣的罪過,值得花費那樣沉重的代價來對他們進行報復?
《示眾》像顯微鏡一樣細致刻畫了一群蒼蠅一般的圍觀者,以至于人們可能忘記了他們所圍觀的是什么。他們圍觀的是一次示眾,這一點至關緊要。因為示眾是對圍觀的邀請。
示眾是恥辱刑;圍觀是它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甚至是這種刑罰固有的執行方式。圍觀者本身就被設想成可能的行刑官。權力在這種公開的行刑中得以展示、得以生產和增強,同時也可能履行了教育的功能。不過,其中所謂的“展示”或“生產”,未必不能意味著炫耀;而所謂的“教育”,也完全有可能表示恐怖的威懾。同時它要應對公開行刑的風險,那就是示眾的結果適得其反,在圍觀者中激起對罪犯的同情和對權力的不滿。在這個意義上,權力意圖通過示眾來對之施加作用的真正對象,不是罪犯,而是圍觀者。示眾而沒有圍觀者,就好像君王沒有可治之民、民主政府沒有選民一樣荒誕。
從這個角度出發,《示眾》給人的第一個深刻印象就在于,執行示眾的公共權力以一種奇怪的方式落敗了。閑人們一發現示眾者在街頭出現,立馬里三層外三層地圍過來。但它雖然吸引了看客,卻沒有實現示眾這種刑罰可能具有的任何一種目的。
被示眾的犯人穿著白背心,上面寫滿了字。圍觀者里一個禿子站在“白背心”正對面,研究了背心上的字,研究的結果是“嗡,都,哼,八,而……”顯然,禿子大字不識幾個,因此他的興趣本來也不在于罪狀的內容。這時,“一個工人似的粗人”,“低聲下氣地請教禿頭”:“他,犯了什么事啦?”結果:
禿頭不作聲,單是睜起了眼睛看定他。他被看得順下眼光去,過一會再看時,禿頭還是睜起了眼睛看定他,而且別的人也似乎都睜了眼睛看定他。他于是仿佛自己就犯了罪似的局促起來,終于慢慢退后,溜出去了。
這一段神奇的描寫集中了整篇《示眾》的反常之處。圍觀者在這里把唯一一位關心事件本身的“工人似的粗人”驅逐了出去。而且他們是用他們的“看”來驅趕的,仿佛他們的“看”也凝結成了身體或者物。一旦這些“身體”或“物”一樣的“看”占據了一個空間,它就必然像一塊石頭把另一塊石頭從那個空間擠走那樣,容不下第二種“看”。
圍觀者所看的,并不是示眾,而是某種另外的東西。他們關心的既不是犯人的命運,也不是權力的是非或強弱。展示、炫耀、教育或者恫嚇,對他們一概不存在。不僅如此,犯人也不關心他自己的命運。他同圍觀他的閑人擁有一樣的“看”。他的眼睛也在研究湊到他跟前的各種腦殼或禿頭。連巡警也不關心他的職責與使命。或者說,他在看客們的“看”中被同化了。
于是在小說臨近結尾的時候,“連巡警和他牽著的犯人也都有些搖動了”,因為不遠處有什么新鮮事發生,傳來了喝彩聲,“一切頭便全數回轉去”。與其說圍觀群眾在示眾中得到了教育,還不如說巡警這個權力的代表被群眾所教育了。看客們奇特的“看”,似乎溶解了制服所塑造的差別與威嚴,彼此“打成一片”。
看客沒有受到教育,犯人沒有得著恥辱,權力也沒能得到展示。示眾就像沒有發生過。發生的只是一種雖然擾攘嘈雜卻沒有語言的“看”。這是魯迅刻畫的“看熱鬧”場景里最不同尋常的方面。因為看熱鬧照理是不可能沒有語言的,不論是交頭接耳、竊竊私語,還是大聲喧嘩、吵吵嚷嚷。即使是默不做聲,也多半意味著沒有說出口的言語:沉默是疑慮、屈從、默認或者抗議,是充滿不確定性的語句。
《示眾》里有各種動作、各種聲音,也有一些“說話”。但在看客與“工人似的粗人”的對立當中,這些動作、這些聲音、這些“說話”恰恰是語言的對立物。他們中間有一位抱著小孩的老媽子。孩子因為人群擁擠,磕磕碰碰,就鬧著要離開。老媽子“旋轉孩子來使他正對著白背心,一手指點著,說道:‘阿,阿,看呀!多么好看哪!’”小說中除了賣包子的吆喝之外,這大概是看客中說得最完整的一句話了,而且也是除“工人似的粗人”提出的那個問題外,與示眾這個事件有關的僅有的一句話。但這句話并不包含示眾事件的任何內容。老媽子想要“說服”孩子繼續停留在圍觀的人群中間,這句莫名其妙的話發揮的作用,實際上是把孩子繼續封閉在發生事件的“社會”之外。
看客們的全部“行動”——圍住示眾者、“看”跑提問人——都和老媽子這句話一樣,把作為社會事件的示眾封閉在他們的包圍圈中,消滅它。而老媽子轉動孩子所使用的身體力量,連同一個命令一般的句子,還一同履行了看客的代際“教育”功能。
賣包子小胖的吆喝與老媽子哄孩子的話類似。饅頭包子從小說一開始就是“毫無熱氣,冷冷地坐著”。所以,小胖子在小說中第一次吆喝“饅頭包子咧,熱的……”,這個句子就與事實不相符合。看示眾的人群被新的事變吸引時,吆喝聲再次出現。最后小說以同樣的吆喝聲結尾:“熱的包子咧!……剛出屜的……”三次重復包含了兩個層面的重復:饅頭包子自始至終都是冷的,吆喝聲自始至終都是熱的。所以,這些話自始至終都不指示事實。話語同事相互分離。而不傳達事實或事物信息的話語,不建立人與事實或事物之間關聯的話語,很難說是我們自然理解的那種語言。
有聲音卻沒有語言,這是動物世界的特點。看客的“看”是一個動物化過程。賣包子吆喝聲的三次重復分隔出了兩個“故事”,一個是圍觀示眾而無所見,一個是意圖圍觀跌跤的車夫而未遂。在酷熱的夏日,這些饅頭包子的“冷”沒有變化,吆喝的話也沒有變化,仿佛沒有時間流逝。也就是說,兩個“故事”內部沒有真正的時間維度。它們都只是“一瞬”;它們合起來也還是“一瞬”。尼采在《歷史的用途和濫用》中用吃草的牲畜所擁有的幸福來對比背負著過于沉重歷史負擔的人的不幸。他說,想想那些吃草的牲畜:
它們不知道昨天或者今天的意義;它們吃草,再反芻,或走或停,從早到晚,日復一日,忙于它們那一點小小的愛憎,和此刻的恩惠,既不感到憂郁,也不感到厭煩。人們在看到它們時,無不遺憾,因為即使是在他最得意的時候,他也對獸類的幸福感到嫉妒。
動物的幸福,按照尼采在這里的解釋,來自它們善于遺忘的特征。它們的意識是瞬間的意識,對于動物而言,時間是點狀的,或者說是一系列斷裂。動物的生活因而由不斷重新開始又立即結束的重復構成:它們吃草、消化、排泄,然后再吃草、再消化、再排泄,如此往復,至于無窮,至于死亡。它們沒有歷史,因而在無意義的重復中感到幸福。
尼采所贊揚的動物的“吃”,在魯迅這里變成了他所痛恨的看客的“看”。看客的“看”由重復的一系列瞬間組成。他們的“看”就是他們作為看客的進食。這很可能就是小說用饅頭包子作道具的隱喻:在酷熱的冷寂中,賣包子的吆喝聲不但打破沉寂,宣布戲劇的開幕,而且看客們在一聲吆喝之后上臺,實在像極了一群聞聲趕來享用美食的食客。
看客們的“看”就是他們的“吃”。這是這種“看”的源源不斷的動力或動機。因為饑餓只能暫時解除,而食物也只能在被消化、被轉變成虛無之后才能滿足腸胃之需(想想黑格爾的說法:胃通過對食物的“否定”、通過把面包變成不是面包的渣渣,才能變成胃的“所有物”)。所以,他們看而無所見,只是虛無,只是莫名其妙的“多么好看”。他們的“看”不單物化了,而且還動物化了,最后被牲畜吸引,象征性地落在了“狗肚皮”上。
我并不把《示眾》對看客之“看”的細致描繪——大量的身體動作——理解成某種文學手法(比如我們不得不通過身體間接地描寫“看”)。相反,這些身體動作才是這種“看”的本質:它就像對食物的欲望和對食物的占有,因而它主要就表現為一個同樣的動作,那就是用身體占有一個位置。結果,許多的“看”雖能聚集,卻彼此不能相容,相互擠壓,正好比有限的食物能夠分割,卻無法共享。
《示眾》展示了看客通過他們的“看”下降成動物的過程。“看客—動物”的形象在魯迅小說中出現過不止一次。
《阿Q正傳》的末尾,阿Q被押赴刑場。大量的看客圍過來“看”,吳媽也在其中。阿Q表現得一如既往,與看客們熱烈地互動,而看客們報之以狼嚎一般的“喝彩”。這時的阿Q是看客戲劇的組成部分。他跟他們是同類。但是當阿Q再看吳媽,看見“似乎伊一向并沒有見他”,然后阿Q再次看見那些喝彩的看客時,他剎那間想起了四年之前遇到的一匹“惡狼”,“永是不近不遠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永遠記得那雙狼的眼睛,“又兇又怯,閃閃的像兩顆鬼火,似乎遠遠的來穿透了他的皮肉”。也正是這一剎那,看客和餓狼之阿Q的腦海中合二為一,并且比那真的狼“更可怕”。“這些眼睛們似乎連成一氣,已經在那里咬他的靈魂。”于是乎,阿Q拋棄了精神勝利法,冒出“救命”兩個字。
在看客們動物化的對面,阿Q恢復了內在的人性。“救命”兩個沒有說出口,那是面對狼性時人希望拯救自己的呼救,是內心獨白。無獨有偶,在另一部小說《鑄劍》中,不是看客變成狼,而是狼變成看客或作為看客出場。眉間尺孤身報仇,遇見楚王出城的大陣仗和大群的看客。這是小說中看客第一次出場,阻礙了眉間尺的報仇。神秘的黑色人幫他解了圍。當眉間尺向黑色人獻上寶劍和自己的人頭之后,來了一群餓狼。它們“燐火似的眼光閃動”,跟阿Q看見的“鬼火”一模一樣。狼只兩口便吃掉了眉間尺的身體;它們同樣只兩口就吃盡了一匹同伴的身體。
魯迅用重復的說法描寫了狼吃人和狼吃狼,似乎想要強調吃人和吃狼沒有區別。而其原因,正在于這里出現的“狼”只是無差別的饑餓和吃的代表,是某種“放著綠色眼光看”的動物。他們并不把同伴區別于人,但也不把同伴人化,而是把人和狼都食物化。
與這種沒有語言的動物化的“看”相比,魯迅在比如《理水》中塑造的文化山學者群像是根本不能同日而語的。對鳥頭學者們,魯迅的刻畫除了是嘲弄之外,沒有任何深度。那是夾雜了過多鄙夷之情的產物。過量的鄙夷阻礙了文學形象的升華。
《示眾》中的看客是真正意義上的升華,其純粹的程度使它們超越了好惡的意見領域,達到了概念。《示眾》中的看客無關自私、愚蠢、怯懦、邪惡以及在社會世界牽涉到的任何其他問題,因為它牽涉的是所有這些問題的前提。看客的“看”實際是這個社會世界的塌陷,是“看”消滅自己。里三層外三層圍成圈,把“世界”封閉在外,把膽敢進入世界內部的所有“工人似的粗人”驅逐出去。與之相比,敵人也是更有價值的事物。
在《示眾》中,“圍觀者亦成了被‘示眾’者”(王景山)。但魯迅創造的是不可被示眾的對象,是比沒有看客的示眾更為激進的“看”。這種“看”把它的主人不斷動物化。你既不能拿動物示眾,也不能對著動物示眾。示眾的權力因此落空了。
不過,對此并沒有什么值得慶幸或遺憾的。動物化的“看”對于權力既沒有肯定,也沒有批判。它看到無,這僅僅意味著它以動物世界的方式與權力并存。在它的非人世界中,權力(power)下降為力(force)本身,從我們的角度說,就是暴力(violence)。
我們也許會異常驚奇地發現,這些面容模糊的看客,其實有一個面目清晰的最高代表:在魯迅的小說世界中,有一個形象把他們“合眾為一”了,他就是《鑄劍》中的楚王。楚王的王妃在誕下一塊青鐵的時候,楚王似乎是一位頗有雄心的君王,他要用這塊“龍子”打造一把世上無二的劍,“用它保國,用它殺敵,用它防身”。但是在得著天下第一的劍之后,楚王便不再是這樣冠冕堂皇的君王。他的世界里面似乎已經不再有他需要繼續攀登的階梯了。他成了一個寡言少語幾近于喪失語言的人,一個一切皆膩煩、凡事皆無意味的無聊之人,一個常常發怒便要用天下第一的劍來殺人的人。楚王與《示眾》中的看客一樣,對“解悶”有無度需求,對語言卻極少依賴。他們的不同只在于,楚王有天下第一的劍和君王的權。因為這一點不同,楚王有能力變成冷酷的暴君。這位暴君在看客之“看”的引誘中失去警戒,中了黑色人的圈套。
我們不妨把看客看作是沒有王權的楚王,反過來把楚王看作看客們的王權:一種厭棄自己的自我,和一種封閉的權力。這是楚王無聊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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