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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作家協會主管

      從留守兒童到“非典型性”作家 《駐馬店傷心故事集》之后鄭在歡再出兩部小說集
      來源:封面新聞 | 張杰   李心月  2021年12月03日07:53

      寫作是一門古老的手藝。一代一代的年輕人修煉它,成為表達的行家。近些年,得益于國民受教育程度整體普遍的提高,當下青年一代的實力作家群體的學歷,普遍比50后、60后要高不少。但在這個群體中,也有少數特例。比如鄭在歡就顯得極其“非典型”:1990年出生于中原農村,母親早逝,繼母暴虐,身為留守兒童的他,被奶奶養大。初中沒畢業,就因家庭原因失學,順著輟學者命運的洪流去外地打工。在粗糲的現實生活中,他摸打滾爬,沖動殺伐,歌哭歡跳,愛恨交替,觀察別人也留意自己的內心,靠著對閱讀的癡愛,在文學上進行持續自我教育,再加上不俗的寫作天賦,硬是找到了自己寫作的路子,一步一步成長為一名很受矚目的青年新銳作家。

      鄭在歡(本人供圖)

      這位90后男生

      簡直是無意間就寫出了“中國版的《米格爾大街》”

      2017年,27歲的鄭在歡出版了一本叫《駐馬店傷心故事集》的小說,把駐馬店這個一度帶有黑色幽默感的地名,從網絡段子里掙脫出來。在這本介于虛構與非虛構之間的作品中,我們可以看到鄭在歡寫自己家鄉的親人、鄉鄰和伙伴,他們年齡、性格各異,卻都是常人眼中的“怪人”。他用喜劇寫悲劇,語言生猛詼諧而又意味深長,寫出的故事有趣之余又讓人感到殘忍。

      在網絡上,讀者戲謔說是“城郊結合部殘酷文學”,給鄭在歡授予“我最喜歡的90后鄉村文學作家獎”,扛起“城郊結合部殘酷文學”的大旗。也有評論家說:“從《駐馬店故事集》展示出的寫作質地來看,鄭在歡的寫作才能已是同齡人中的佼佼者,其前途無量。”集子里各篇章可以獨立成文,又互相牽連成為整體。有人甚至評價這位90后男生,簡直是無意間就寫出了“中國版的《米格爾大街》。”

      對自己筆下的故事,鄭在歡說:“人都是來來去去的,能留下來的,永遠是生命中最動人的時刻。這些故事被反復講起,即使變得面目全非,我相信最本真、最值得講述的地方依舊保留其中。這樣的故事不是小說,是用生命活出來的。”

      2021年秋天,鄭在歡拿出兩本新小說集《今夜通宵殺敵》(上海文藝出版社)和《團圓總在離散前》(江蘇鳳凰文藝出版社)。其中《今夜通宵殺敵》分為兩輯:“昔時少年”與“U型故事”。第一輯的內容主要是在《駐馬店傷心故事集》后,對同年的重新回憶,以及少年出走、進入城鎮以后對于社會的個人觀察,背景與前作有千絲萬縷的關系,更像是駐馬店和少年的精神續作。

      小說寫作不僅是一種文學活動,還是一種自我療愈過程。鄭在歡說,寫完之后,他發現這幫他“集中地解決不少成長的困惑,小時候對人和事的困惑。我用這一組幾篇東西跟以前的少年說再見,說了再見我才能往前走,不然的話我一直是負重前行,太難受了。”

      跟殘酷的少年時代說再見之后,他還發現自己不再恨曾虐待自己的繼母和沒有盡到養育職責的父親了,“我理解了他們,我理解了這些傷害為什么會降臨到我的頭上,然后我發現他們比我更可憐。我發現我能讀書,我能意識到這種爛泥般的生活。我能脫離,我能抖落一身的泥,可能是從衣服上抖落,也可能是從翅膀上抖落,我能飛起來。他們不行,他們還在爛泥里邊。你比他們強,你為什么還要恨那么弱小的人呢?”

      “沒娘的孩子”19歲在北京打工時

      用手機寫小說得獎金買電腦走上寫作路

      在向讀者做的自我介紹中,鄭在歡這么介紹自己:“沒娘的孩子。16歲離家出走,并完成第一部失敗的自傳性長篇小說。其間間隔三年,19歲繼續創作,至今。”鄭在歡19歲那年是2009年,他用自己打工賺的錢買了一個諾基亞N72手機,可以用UC瀏覽器上網了。當時有一個挺大的手機網站,在辦一個文學比賽,頭獎獎金30萬。被鄭在歡看到了,“這是我的一個機會,我必須得抓住它。”他開始用手機寫小說,最終得了比賽三等獎。他用獲得的8000塊獎金買了一臺電腦,從此開始了他的寫作之路。之后他也去工作過,當過編劇,但是他的文學創作,一直沒中斷過。

      不管是《駐馬店的傷心故事集》,還是《今夜通宵殺敵》、《團圓總在離散前》,少年的回憶還未停歇,駐馬店的故事仍在繼續。無論走到哪里,駐馬店的血液,都流淌在鄭在歡的文學血管里。11月末,封面新聞記者專訪到鄭在歡,聽他聊聊自己的兩部新作以及近況。

      【對話鄭在歡】

      “我想干的事情,是讓我自己能夠流傳下去”

      封面新聞:《今夜通宵殺敵》《團圓總在離散前》兩本書風格還是有不同的。你自己如何看這種不同?這幾年在寫作上,有怎樣新鮮的感悟?

      鄭在歡:“殺敵”是元氣,“團圓”多了點匠氣。這跟寫作時間相關,殺敵在前,是剛過二十歲的產物,那時候正是意氣風發開疆拓土的年紀,是本能驅動,是興之所至;團圓在后,寫完殺敵那批小說,我有四年沒寫作,去上班,去掙錢,去擁抱夢碎之后的現實生活。快到三十歲的時候,我不上班了,重新寫作,因為久別,所以不得不審視,這也就是多了點匠氣的原因。從一開始,我就不太喜歡匠氣,但沒辦法,如果一個人長期從事一項工作,總免不了總結得失,免不了自我訓練。這是必經之路,我能做的,就是在匠氣之下保留點元氣。最近我確實有一個新感覺,即小說就是不說之說,或者是說而不說。比起說,其他的一切都得退而居其次,人、故事、真理,都是說的素材而已,只有說,才是寫作的主體。

      “我渴望故事,也熱衷于創造故事,但不接受任何預設與壓力”

      封面新聞:寫作是一種輸出。任何人都不能一直輸出,不輸入。你一般是通過怎樣的方式持續進行自我輸入精神營養?

      鄭在歡:其實在閱讀和寫作這件事上,我一直都不是個刻苦的人。我去學吉他,學英語,都很刻苦,老師說什么我聽什么,讓我練多久我練多久。我去上班,不光老板吩咐的事情我干,還想著超額完成任務。但是閱讀與寫作,是我最早萌發的興趣,小時候,每一次新課本發下來,我兩天就看完了,連小紅和小明買文具的算術題我都是當故事看的。我渴望故事,也熱衷于創造故事,但不接受任何預設與壓力。每次有人跟我說你加油寫作,我都會非常難受,這是唯一一個可以隨心所欲的事情了,為什么要加油?所以我從來沒有覺得自己要輸入什么精神營養,都是想看的書我才會看,看不下去,也不會硬看。

      封面新聞:我記得你說你喜歡胡安?魯爾福,尤其是《燃燒的原野》,認為每一篇都近乎完美——荒涼,粗暴,充滿了互相殘殺,但是文體特別美,“他寫的窮苦不會讓你感到堵心,或者沉重,而是特別輕。”這是不是你寫小說行文總是要穿上幽默、喜劇外衣的一些原因?

      鄭在歡:不是的,言說方式就是言說本身,言說方式不是策略,是作家世界觀的直接體現。胡安?魯爾福是個孤兒,連親人都沒有,論世俗角度上的際遭,他比我可苦多了。但不能這么比,人類的生活首先容不下比較,然后你才能放下自己進入到別人的故事,而不只是像看街頭魔術一樣看個新鮮。前一段時間看韓東的《扎根》,我得出這么一個感受:“視一切生活為日常生活”。好作家的作品,最動人的永遠是他的目光,他觀察,他訴說,于是強大的敘事隨之顯現。

      “我喜歡講故事,但更喜歡敘事,所以很難寫類型小說”

      封面新聞:你有講故事的天賦,但你沒有選擇去成為一個粉絲眾多的網絡作家,而是走上了嚴肅文學的路子。這也是耐人尋味的。或許跟你遇見魏思孝有關?

      鄭在歡:跟他有關,但關系不大,主要還是個人志趣的問題。我最早參加網絡征文比賽的時候,也去起點看小說,也看一些很有名的網絡作家的小說,但看不太進去。那時我還看了一個網絡作家,叫“烽火戲諸侯”,他的敘事就很有風格。在你沒被故事套住的時候,已經為敘事著迷。我喜歡講故事,但更喜歡敘事,所以很難寫類型小說,那多半會被抱有特定期待的讀者罵。嚴肅文學這個說法,我不喜歡,我也不喜歡嚴肅,我只是喜歡寫點說不清楚是什么故事的故事,想要找到點跟自己一樣敞開懷抱迎接異樣之美的讀者而已。

      封面新聞:在你還不太知道小說是什么的時候,你投稿給《收獲》就有很積極的反饋。要知道很多人一輩子有文學夢都還寫不出一個像樣的作品。很多人都提到你的確是有文學寫作天賦的(當然這不抹殺你自己的努力去兌現這種天賦)。對自己的天賦,你自己是怎樣的心情?

      鄭在歡:天賦這個事兒很難說清,但我得承認我有天賦。就像前面所說,我從認字就愛上了閱讀,我喜歡跟人聊天,我逗笑了別人也會自豪。但這些都不是刻意為之,一旦刻意,很可能就逗不笑任何人了,或許還會讓人覺得討厭跟尷尬。寫作差不多也是這樣,只是寫作是刻意行為,寫作中最大的難題也是去除刻意。

      封面新聞:因為一次疏忽(發朋友圈的時候忘記了屏蔽同村的人),故鄉的人全部都知道你成了作家,出書,而且知道你寫了家鄉的人和故事。這種壓力會讓現在你再寫跟家鄉人有關的故事時,會有所顧忌嗎?

      鄭在歡:最近新書出版,前幾次發消息我都會屏蔽他們。后來實在是不勝其煩,兩副面孔對我來說太累了,人只能成為一種人——這也是我一直以來的認識。所以我心想算了,大不了被他們打一頓唄,還能怎么樣。所以我該寫寫,該發發,老毛病可能會慢慢改一改,比如說直接拿原型人物的名字來用,這個確實不太好,太容易對號入座了。

      封面新聞:我看一個采訪這樣寫你,“離開家鄉的時候,他想跟奶奶聊聊天,奶奶七十多了,老在催他結婚生孩子。“雖然我也渴望有家庭,但這可能意味著更多的拖累。我說:奶奶,你理解我嗎?我想活的不僅僅是一輩子,可能是更久。我想干的事情,是讓我自己能夠流傳下去,能流傳得比一輩子、比幾輩子更長。”你真的這么說了?她大概聽不太懂吧。

      鄭在歡:真的這么說了,她肯定不懂啊,這其實是驗證文學的時刻。內容她是不懂,但訴說她是懂的,我的語氣,我的神色,她立刻就懂了。她知道我是認真的,她知道這對我而言很重要,她被訴說而不是訴說的內容感染,對應到文學就是被敘事而不是故事感染。從那以后,她基本沒有再跟我提過結婚的事,只是囑咐我要照顧好自己。雖然有時候她的話里還是會冒出點苗頭,但也換了策略,這同樣是文學的策略。

      封面新聞:從《駐馬店傷心故事集》到《今夜通宵殺敵》《團圓總在離散前》,你自己最喜歡或者說是你覺得最能達到你理想狀態的作品是什么?為什么?

      鄭在歡:短篇小說里,我說過《我只是個鬼,什么也干不了》跟《還記得那個故事嗎?》能排進我的個人喜愛度Top3,至于第三篇是什么,恕我不能透露更多了。這兩篇的共同點都是臨時起意,一氣呵成,沒有構思,毫不刻意,靈巧新奇,寫完之后,連作者都嚇一大跳。哇,怎么還有這樣的故事,嚯,小說還能這樣寫。所以應該能看出來了,理想的作品是自然流露,是福至心靈,是花最少的心思干最多的事。當然這太可遇不可求了。

      封面新聞:你能從一個殘酷殘忍的成長環境里站出來成為一個受到認可的小說、劇本寫作者,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到的。我每次看你自己的故事,都覺得是一個奇跡。這讓我想到,如今在經濟不發達的鄉下,包括現在的駐馬店鄉下,父母在外面打工的留守兒童群體依然值得關注。智能手機的普及讓小孩子很小就手機打游戲上癮。這是令人感到非常憂慮的事情。

      鄭在歡:其實這種說法也屬于“感動敘事”,藝術是相對比較公平的領域,只要你愿意干,總有被人看到的機會。大家都是一般人,很多有才能的,僅僅是被一個門檻困住了而已。現在抖音啊游戲啊,在我看來對大眾來說反而是好事,起碼大家總算有了一個共同的場域各盡其能。打游戲的少年也有因為才能出眾的,拍視頻的鄉下人也有因為才能賺錢的。更年輕的一代,毫無疑問是手機一代,這一強大的共同點締結了新的共同體,首先它打破了閉塞。至于會不會臣服于快餐文化,那還得看個人造化。

      封面新聞:現在一般多久回一次家?回家都會做些什么?除了回家要見奶奶之外,還有什么是讓你覺得愿意回家的動力?

      鄭在歡:我奶奶年歲大了,我一般一年會回家個兩三次。回到家就是見見鄰居聊聊天,過年就是打打牌喝喝酒。不同的是之前打牌喝酒對我的吸引力大點,如今則只是聊天。

      我不會把“職”跟“寫作”連在一起

      封面新聞:你現在是專職寫作。專職寫作需要比較大的時間自制力,需要給自己的時間訂出秩序感。你有這樣的體會?通常一天是怎么安排的?

      鄭在歡:我不會把“職”跟“寫作”連在一起,也許這是自欺欺人,但我就是不行。一旦說是專職寫作,我就有壓力了,我怕寫作有壓力。我試著給自己的寫作生活搞搞規律,但是目前成功經驗不多,我寫作,還是太看心情了。情緒要沒有什么大波動,身體不能太累,沒有別的事兒分心,我才能寫。我的理想生活是上午看書,下午寫作,再抽空鍛煉鍛煉身體。唯一一次成功就是去年,我靠著這個規律寫了個十幾萬字的長篇。今年呢,我又沒有什么規律可言了。

      封面新聞:現在的世界變化快,動蕩不安。當下的社會現實情緒,較大的新聞動態會以怎樣的方式影響到你?

      鄭在歡:其實我很少主動看新聞,一般一個新聞至少刷到幾遍之后才會忍不住點開看。我沒有深究這是新聞的問題還是我的問題,反正現在是這樣。

      封面新聞:藝無止境。對自己接下來的寫作,會有怎樣的自我期待?希望自己寫出怎樣的作品?

      鄭在歡:沒什么期待,我還是寫一篇算一篇吧。到不想寫了,我也不會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