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與虎的情緣
1929年9月26日海嬰出生,其時魯迅已經48歲,中年得子,對孩子的愛是可想而知的。有的客人卻以為魯迅溺愛海嬰,因此有所微言。因此魯迅在1932年12月31日寫了《答客誚》詩云:“無情未必真豪杰,憐子如何不丈夫。知否興風狂嘯者,回眸時看小於菟。”此詩化用了大明第一才子解縉《猛虎顧彪圖》題詩:“虎為百獸尊,誰敢觸其怒。惟有父子情,一步一回顧。”
他在詩中引用了兩個典故,一是出自《戰國策》,趙太后說:“丈夫亦愛憐其少子乎?”二是出自《左傳》宜公四年的“楚人……謂虞於菟。”興風狂嘯者指大老虎,小於菟指小老虎。虎乃獸中之王,以兇猛著稱,但是有句俗諺道“虎毒不食子”。
魯迅不僅回答了某些人的譏笑,并且闡明了“無情未必真豪杰”的生命哲理。兇猛之虎在此展現了慈愛的一面,魯迅是戰士,也是父親,借以表示對小兒的憐愛。面對敵人的中傷,以及友人的不解,他要將自己平平常常的“人性”如此鮮明地張揚出來。
在魯迅心目中,虎是一種剛健勇猛的動物,是力量和豪氣的象征,它或許有溫柔的眷顧,卻絕無絲毫的奴顏媚骨,這種精神正是他所欣賞的。他期望著下一代能挺起脊梁,不畏艱難,勇往直前,在荊棘叢中闖出一條生路來,這才是民族的希望所在。
魯迅在講課中也喜歡以動物本能的“野性”來比喻“國民性”,他對同學們說:“施以獅虎式的教育,他們就能用爪牙,施以牛羊式的教育,他們到萬分危急時還會用一對可憐的角。然而我們所施的是什么式的教育呢,連小小的角也不能有,則大難臨頭,惟有兔子似的逃跑而已。”“野牛成為家牛,野豬成為豬,狼成為狗,野性是消失了,但只足使牧人喜歡,于本身并無好處。”
魯迅說過:“我總如野獸一樣,受了傷,就回頭鉆入草莽,舐掉血跡,至多也不過呻吟幾聲的。”(《二心集》)日本學者增田涉說,魯迅給他的印象就是像一匹“受傷的狼”,這一說法得到廣泛認同。著名學者錢理群更直接作出論斷:“魯迅就是一只受傷的狼。”直到上個世紀九十年代,還有一本關于魯迅的論著,書名即為《荒原野狼》。
1924年5月至1926年8月,魯迅在北京西三條寓所居住,他自行設計,在四合院后面搭出一間平頂小屋,作為自己的臥室兼書房,并戲稱之為“老虎尾巴”。這期間,魯迅和許廣平在通信中談及“歧路”和“窮途”這兩大難題。他說:“如果遇見老虎,我就爬上樹去,等它餓得走去了再下來,倘它竟不走,我就自己餓死在樹上,而且先用帶子縛住,連死尸也決不給它吃。但倘若沒有樹呢?那么,沒有法子,只好請它吃了,但不妨也咬它一口。”
魯迅晚年對這種“以身飼虎”的思考顯得更加冷峻,同時抒發了獅虎鷹隼般的萬丈雄心。1936年他在《半夏小集》中寫道:“假使我的血肉該喂動物,我情愿喂獅虎鷹隼,卻一點也不給癩皮狗們吃。養肥了獅虎鷹隼,它們在天空,巖角,大漠,叢莽里是偉美的壯觀,捕來放在動物園里,打死制成標本,也令人看了神旺,消去鄙吝的心。”
這是一個時時在向舊世界宣戰的“猛士”,盡管境遇艱難,但虎威不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