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尚建國起訴武漢大學出版社侵犯其3項權利,即發表權、署名權和作品完整權案,日前,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已開庭審理,并做出了一審判決,判令武漢大學出版社在《北京晨報》上向作家尚建國賠禮道歉。
原告尚建國起訴的理由是,2014年9月,尚建國即已發現了武漢大學出版社的侵權行為,并通過北京市首佳公證處,辦理了相關的證據保全等公證事宜,出具了公證書。
根據公證書的相關內容,圍繞其30部系列長篇小說《上帝變臉》一書,尚建國起訴武大出版社侵害了他三項權利:1發表權;2署名權;3作品完整權。
2014年,在原告尚建國尚未將其完整書稿正式提交被告武大出版社之前,武大出版社已在其主辦的“天線數字出版網”上,按長篇小說的形式,發布了尚建國的30部系列長篇小說《上帝變臉》前五部的共計25個樣章,并將作者署名為原告尚建國和第二作者羅毅。該樣章是2014年1月和4月,在原告給被告授權之前,以郵件形式提交給被告武大出版社常務副社長胡江南的,其用意是讓被告了解原告的創作風格及藝術手法,并非完整書稿。
然而,被告卻在原告完全不知情的狀況下,在其主辦的網上發布了原告的25個作品樣章,侵害了原告的發表權。由于提前越權發表,導致原告對本作品在出版前的宣傳計劃流產泡湯,造成混亂。
其次是,被告武大出版社將原告尚建國獨立創作的作品,署名為尚建國和羅毅二人,嚴重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權。
再是,被告在其“天線數字出版網”上發布的內容,并非是原告的完整書稿,而是“三十部系列長篇小說《上帝變臉》”部分內容的樣章。《上帝變臉》是30部系列長篇小說,前后情節是連貫的,一脈相承的。原告提供給被告的25個樣章,僅僅只是前五部的一小部分的樣章,情節并不連貫。被告將明知并不完整和連貫的作品樣章直接發表出來。被告這一行為,侵害了原告的作品完整權,損害了作品的完整性。
據此,原告提出訴訟請求:(1)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在全國性報紙上賠禮道歉;(2)要求被告出具證明,并加蓋被告單位公章,以證明原告是系列長篇小說《上帝變臉》唯一的著作權人,并不存在第二作者;(3)要求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共計人民幣捌拾萬元;(4)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在庭審過程中,原、被告雙方律師分別作了充分的陳述。在侵權問題上,雙方分歧不大。爭執的焦點,主要集中在如何確定原告的損失及被告如何賠償等問題上。整個庭審過程,在網上進行了現場直播。
日前,北京西城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判令武漢大學出版社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在《北京晨報》上向作家尚建國公開賠禮道歉(致歉內容須經北京西城法院審核,逾期不執行,北京西城法院將依法公開本判決書的主要內容,相關費用由武漢大學出版社負擔)
北京西城法院一審判決書稱,庭審中,經本院釋明,原告尚建國主張的發表權,署名權和作品完整權這三項權利,均屬于著作權當中的人身權,并沒有主張其財產權,故本案對此不作處理。(程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