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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體系統與文體族群

      ——中國古代文體學研究的新維度

      http://www.fxjt168.com 2016年05月16日13:38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 谷曙光

        中國古典文學與西方文學是“各美其美”的不同文學體系,而中國古代文體學與西方文體學也有著截然不同的巨大差異。與中國古典文學的“大文學”、“泛文學”、“雜文學”觀念相匹配,中國古代文體的內涵和外延也特別豐富,具有復雜性、多義性、不確定性的顯著特色,呈現出一種立體交織的網狀結構。

          “理一分殊”的文體系統

          一國之文學錯綜復雜,尤其中國,每個朝代皆非單一文體,而是多種文體共同存在、共同發展。從歷時性角度來說,一個朝代的文體,是一個不斷變化的復雜系統,也是一個休戚相關的共同體。各種文體在系統中共存與協調發展,猶如大自然的生態系統。一個健康的自然生態系統具備和諧、穩定的特征,其中的各物種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制約、自我調節和退化淘汰等復雜機制。推而比之,一個時代的文體系統正有類于此,其中的文體之間亦具有相資相生、相互競爭、相互融通的復雜關系。因此,從單一視角研究文體,可能是片面的、狹隘的,如果立足于“文體—系統—族群”,以多元角度觀察考量,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接近文體運動的真實格局。以宋代為例,宋代文體系統的鮮明特色是良好的平衡性、包容性、貫通性,各種文體形成大小不一的族群,如散文、駢文、詩、詞等,而各族群又處于一個大系統之中,相依存,通有無。任何族群或文體如果堅壁清野,不與其他族群或文體往來,也就失去了生機和活力。

          研討中國古代文體系統,應特別強調的一個關鍵詞是文體之“變”。文體的變化無時不在,無處不在。中國古代文體的“變”尤有特色,尤具意義。因此,考量文體和文體系統,切不可以“一潭死水”視之。古代文體具有開放性、伸縮性、模糊性的特征,研討則應著眼于文體的變與不變、小變與大變、漸變與突變、成功之變與失敗之變。如果畫一幅動態的古代文體運行圖,那文體系統就像流動的氣象衛星云圖一般,呈現出風云飄忽、變幻莫測的特點。

          文體系統永遠處于運動狀態,并且不是平面運動,而是立體運動。新與舊、高與低、主與次,五方雜處,碰撞震蕩。在文體系統中,主流文體、較早文體和邊緣文體、后起文體,關系微妙復雜。相對而言,主流文體、較早文體影響邊緣文體、后起文體是主要趨勢,是常態;而邊緣文體、后起文體雖能反作用于主流文體、較早文體,卻無法實現同等的影響力。有時,多個文體間還有復雜的疊加效應和共振影響。譬如,在宋以后,一般而言,是循著“文→詩→詞→曲”的方向施加影響力的。文可影響詩、詞,詩可影響詞,詞可影響曲;反之,詞卻不宜影響詩、文,曲更是如此。因此,“以文為詩”、“以文為詞”、“以詩為詞”皆可;反之,“以詞為文”、“以曲為詩”等,則不宜。

          中國古代文體的系統及互相影響問題,可以從哲學上找到理論支撐。張岱年《哲學上一個可能的綜合》云:“宇宙可以說有一根本的原則,析言之,即:一、一切總為一大歷程,在此大歷程中之存在,有基本的,有衍生的。基本的可簡名‘先’,衍生的可簡名‘后’。后原于先,乃先之所生。二、后不但為先所生,而且其活動又受先所制約。”文體系統亦猶如一大歷程,此中文體眾多,雖共同震蕩、相互影響,但這個“相互”絕非對等,往復的作用力實有強弱之分、大小之別。這一規律,在研究文體系統和關系時,實應予以重視。

          中國古代的文體系統,既有較模糊的總體事理,又有單一文體的規則要求。《中國古代思想史論》認為,宋代理學“要點則在‘理一分殊’之說……(理學)所強調、所重視的是‘一理散為萬殊,萬殊又合為一理’”。中國古代文體的演變發展,亦有總有分,很大程度上印證、契合了朱熹提出的“理一分殊”的學說。文體系統處于永不停歇的運動狀態,諸文體新舊雜陳,常中有變,變中有常,總的運行趨勢是新陳代謝,但各文體又有自身的小規律,而其間的震蕩、平衡、嬗替、傾覆,實難一言而盡。

          文體系統的復雜性,遠超一般想象,這也加劇了研究的困難。具體表現為文體由許多層次的結構、現象所組成:從文體本身的語言、風格到規則、體制;從文體的基因、構造,到文體的獨立成形,再到類似文體的族群、共同體……這一切構成了整個文體的系統。系統內的各層次都存在復雜的現象和機制,層次與層次之間亦錯綜交織,具有穿透力和滲透性。在這種情況下,研究一個朝代的文體系統、文體關系,就需要顧識大局、辨別主次、理清頭緒。

          輕重有別的文體族群

          在研究古代文體系統的同時,還可引入“族群”的概念。當代人類學、民族學研究領域,有一個熱門關鍵詞——族群,這是港臺學者翻譯英文文獻中Ethnic group一詞時創造的新詞匯。按照西方人類學的經典《族群與邊界》(挪威學者弗里德里克·巴斯著),族群的概念在人類學中一般被用以指明一群人:生物上具有極強自我延續性;共享基本的文化價值,實現文化形式上的公開的統一;組成交流和互動的領域;具有自我認同和被他人認可的成員資格,以形成一種與其他具有同一階(order)的不同種類。

          筆者無力也無意于人類學上的族群研究,只是想將族群的概念引入中國古代的文體研究,這或許會帶來一些新的啟示。在古代的文體系統中,是否存在若干族群呢?答案是肯定的。詩歌、散文、駢文、小說、戲曲等是古代文體系統中較突出的幾大族群,其中散文是最大的族群,它疆域最廣、成員最多、勢力最大。散文族群的成員包括書、啟、表、論、策、序、傳、記、碑、說、祭文、題跋等,當然,其中的某些文體也可以用駢文寫作。

          如果按照人類學的概念比附,一個文體族群能夠成立并存在,需要具備幾方面的條件。以古代的散文族群為例,之所以能長期存在并“占據要津”,首先,因為這一族群生生不息,歷史延續性和繁衍能力極佳;其次,散文族群中的成員共享基本的體式,即散體單行的結構形式,交流起來沒有壁壘;再次,散文族群像一個共同體,成員間有充分的交流和互動的空間;最后,散文族群內部的各自獨立性和相互間認同感較強。綜合來看,不妨說散文是中國古代文體系統中生態環境、發展態勢較好的族群。

          在中國古代,散文始終是諸文體的基礎。離開了散文,許多文體便失去了存在的根基。就駢散論,先有散,后有駢,散始終是駢的底子,而駢是散的精煉和提純。先秦、兩漢是散文的天下,六朝至唐雖駢文稱盛,但駢文的周圍,始終籠罩著散文的巨大“陰影”。降及宋代,散文再度成為文體系統中的核心,并影響駢文轉型為四六。宋以后,散文依然是中心,小說、戲曲的文體基礎依然是散文。筆者認為,族群概念對于理解散文在古代文體系統中的重要位置是有幫助的。

          首先,散文 族群的疆界非常廣闊,而且可以說邊界都是一馬平川之地,友好而不設防,故而最容易與其他族群發生關聯和互動。與此相反,某些文體族群是“排外的”,也許并不是刻意排外,而是因為有的族群“個性”太突出、體式太獨特,四周的邊界或是險峻的高山,或是汪洋大海,或是不毛之地……在這種情況下,其他族群想跟它接近、交流都不容易。其次,散文族群所采用的散體單行的結構形式,是最基礎的文體體式,最容易與其他族群溝通交流。散文族群在文體系統中,得到其他族群的廣泛認同,走遍世界無障礙。再次,散文族群又是一個強勢族群,它在文體共同體中是“游戲規則”的制定者,最有權威。它的崛起和發展模式自然吸引其他族群,成為學習的典范。

          從歷史的長時段看,詩歌和駢文族群,雖然在總體上不如散文族群的勢力大、影響深,但在某一朝代,卻也曾獨領風騷,如六朝的駢文、唐朝的詩歌,都是當時居于中心地位的文體族群。

          將文體系統和文體族群的概念引入中國古代文體學研究,是頗見新意的視角,它有助于理解中國古代文體的復雜性、多元性和貫通性。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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