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2月18日電 近日,國務院正式印發《國務院關于印發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方案》),部署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
《方案》提出,要進一步放松對市場主體準入的管制,降低準入門檻,增強經濟發展內生動力。
《方案》從五個方面提出優化營商環境的改革措施:一是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由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并對繳納出資情況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二是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取消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公司登記無需提交驗資報告。三是將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公示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查詢。四是簡化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由地方政府具體規定條件。五是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
《方案》同時提出,要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加強市場主體監管。一是構建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體系,完善信息公示制度,以企業法人國家信息資源庫為基礎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將企業登記備案、監管、年度報告、資質資格等信息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系統予以公示。二是大力推進企業誠信制度建設,完善信用約束機制,將有違規行為的市場主體向社會公布,使其“一處違法、處處受限”。三是行政機關配合司法機關強化司法救濟,保護市場主體民事權利;強化刑事懲治,依法懲處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行為。四是強化社會監督,發揮行業協會、專業服務機構、信用評價機構等社會組織的監督作用。五是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健全企業自我管理機制。六是加強市場主體經營行為監管,各職能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強化部門間協調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