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民間文學自主理論話語的有益嘗試 ——評《國家話語與民間文學的理論建構(1949—1966)》
1949—1966年是民間文學學科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時期,民間文學在新的國家體制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視,獲得了良好的發展契機。但長期以來,這一時期的民間文學研究常常因為單一文藝學范式等特點,被遮蔽在扁平化描述和過度依附于文學的批評否定之中,其內在的學術理路和學術價值未能得到重視。在新的國家體制內,民間文學作為構建社會主義新型文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培育社會主義新人的歷史使命,其在文學與政治的關聯之間依靠自身張力建構的理論體系需要置于當時特殊的歷史情境和整體的學術史視野之中去思考和討論。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毛巧暉所著《國家話語與民間文學的理論建構(1949—1966)》一書,引入“國家話語”的視角,以豐富詳實的學術史料,清晰地勾畫了1949—1966年民間文學學術發展的流變脈絡,在具體的歷史情境之中對這一時期民間文學研究特點和學術價值予以評價。
作為民間文學學術史的重要關鍵詞,對“民間”的闡釋和討論一直以來都是學術史研究的熱點話題。正是由于20世紀初知識分子對“民間”的發現,才促成了現代民間文學研究的興起,并由此構建理論體系。但因為“民間”本身的復雜性,其內涵意義也不斷發生變化,致使不同學人、不同時期對“民間”的闡釋莫衷一是。該書著眼于國家話語,在現代民族—國家意識形態話語之中關注“民間”的發展演化。“民間”一方面承襲了近代以來關于中西文化秩序的討論,同時又在20世紀40年代延安文藝的革命動員特性基礎上繼續拓展和深化,進而在新的國家體制內建構出一個全新的“民間”。在這一歷史情境之中,“民間”被置換為政治特點更為鮮明的“勞動人民”“人民大眾”,“人民文學”成為國家倡導的主流話語。與此同時,民間文學經由專門的國家學術文藝機構中國民間文藝研究會及其專門性研究刊物《民間文學》的導引和規范,順理成章地將“人民性”確立為核心話語,成為“人民文學”的中堅與核心,確立了自身的學科地位。不難看出,在新的歷史情境中,民間文學領域努力和國家話語接駁,突出自身的文學性和思想性,由此完成了理論體系的重構。
該書的另一條線索是多民族敘事。自歌謠運動開始,少數民族的民歌、民間故事、傳說就引起了關注,在后續的民間文學發展階段,少數民族民間文學的搜集一直都是重要的一翼,只是鮮有對其進行系統的研究,影響范圍有限。20世紀30年代的“民族形式”討論,將文學及其形式視為形成“民族”認同和進行“民族”動員的重要方式,是“中國精神”與“中國氣派”的重要體現。當然,這一文學形式不是現成的,而是由民間形式、地方形式、漢族和少數民族形式等共同整合構建的“新形式”。這一思想主張通過中國各民族和各地共同創建并完成文化的同一性,以此構建現代多民族國家。新中國成立后,各民族文化被納入“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建構之中,對各民族民間文學的搜集整理,不僅僅是少數民族文化價值重構的過程,也推動了中國文學由傳統的以漢族文學為主轉向中華多民族文學。由于許多少數民族沒有文字,他們的文學主要依靠集體創作和口頭流傳,這些特征和民間文學有相通之處。隨著國家把搜集、整理和研究民間文藝納入國家的建設計劃,少數民族民間文學的搜集整理和研究工作也在這一時期有了巨大進展。1956年由中國科學院文學研究所和中國民間文藝研究會共同開展的云南聯合調查采風活動可視為這一趨勢影響下的典型事件。由此觀之,少數民族民間文學研究的興起和少數民族文學思想的演變,不斷契合國家話語,最終在“人民文學”的主流話語之中,和民間文學一道成為構建多民族文學格局的一部分。
誠如作者所言,書中討論的“1949—1966年民間文學”的主要內容與學術思想是以現代民族—國家意識形態下的“民間”為支撐,但這一思想不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通過作者細致的史料梳理分析,我們可以看到“民間”自被知識分子發現到在新的國家體制中重構的清晰流變脈絡,在具體的歷史情境中顯示1949—1966年民間文學領域的多重樣態,進而總結和思考這一時期民間文學理論自主發展的特性。在提倡“加快構建中國話語和中國敘事體系”的當下,該書的研究成果無疑為提煉和建構民間文學自主理論話語作出了有益嘗試。作者對民間文學“人民性”和“多民族性”等核心話語的討論以及對民間文學資料搜集整理的理論化、文學性闡釋的反思,對于新時代的民間文學學科建設具有啟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