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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作家協會主管

      矛盾地思考矛盾——陳永和長篇《歸去來兮》讀札
      來源:收獲(微信公眾號) | 辜玢玢  2024年09月05日09:31

      在長篇小說敘事傳統中,死亡是高頻的敘事要素,作為情節戲劇性的拐點或者終結的憑依。但作家陳永和不盡相同的是,死亡往往是作為小說的“起跳點”,一個已完成的不爭事實。《光祿坊三號》開篇男主人公沈一義就已死亡,留下一份需要四位女子在光祿坊三號共同居住一年后才能開啟的遺囑;新作《歸去來兮》開篇男主人公A倒在庭審現場后就陷入了昏迷,死亡都是確鑿的前置事件。在這個意義上,陳永和的寫作邏輯是逆向的,并不是由生存推演至死亡狀態,而是反過來,由死亡追問生存。

      《歸去來兮》始于“一樁很確定的殺人案”,九十歲的A用毛巾捂死了八十六老友林某某,死者林某某沒有反抗被害,施害者A也沒有反抗拘捕。律師林抵達出于好奇接手了案子,同情A案發后的無人問津,試圖以辯護律師的身份拯救他,然而當A表達死刑的訴求時,不僅駁回了林律師居高臨下的同情,而且其理性信仰也由此被動搖。要知道,求生才是常態,求死則是反生命本能的非理性沖動。隨著A在庭審現場突發腦溢血陷入了昏迷狀態,A無限趨向死亡的身體成為開放的修羅場,核心沖突在于當A已在胸口上刻字“不要搶救我”明確表明放棄治療的意愿時,親疏關系不等的眾人如何處置A的身體?換句話說,作家陳永和叩問的是:如果身體機能衰退至底線,身體淪入“負意義”的深淵,那么這時候身體存在的意義可能是什么。這是獨屬陳永和的思維路徑,大多數人糾葛于生命以及靈魂的意義增殖,陳永和則重申身體的在場,尤其是瀕死的身體。

      借由不同視角的插敘回憶,A的生命輪廓被拼湊,與此同時,A巨大的精神空洞也裸露出來,比如就連最為親密的妻子兒女也無人知曉A的終生遺憾。如果對精神渴求都可以自然而然地忽視的話,那么保存身體的執念又是出于何種動機?A的三位子女呈現出兩種極端傾向,大兒子和小兒子冷漠待之,而小女兒則傾注了前所未有的熱情。在比照之下,A女兒對療治父親的堅持占據著道德高地,但與A忘年交陳紹興的幾番對話則戳破了A女兒的情感幻覺,即這番執著的挽留究竟是出于對父親身體的尊重還是出于滿足自我情感的需求?除了自我感動,與A女兒選擇相似的其他人可能還有經濟的需求,比如老鄭頭兒子為了更大利益化地瓜分拆遷房款,反對父親續弦春瑛,在父親失蹤后還繼續追查著父親的下落。換言之,瀕死的身體已然無法自主生成意義,它本質上淪為某種中介物,被他者賦予意義。表面上看,這些子女們對老人下落的追蹤是在捍衛自己父/母親的生命權,其實是借由捍衛這個行動來確證自己的合理性。在傳統的家庭理念中,親子之愛是無功利的,是絕對純粹的,陳永和無疑動搖了這一先驗論斷,尖銳地逼視那些隱蔽的黑暗世界。

      但陳永和并無意徹底撕毀重建情感共同體的可能。A的三個子女最后相約一同祭祀,“自從母親去世后,三兄妹的心從沒有這樣貼近過。”這固然是令人欣喜的,但陳永和殘酷的地方在于,此番理解的達成只能發生在A被陳紹興從醫院劫持之后。這意味著,三兄妹的和解實際上是建立在父親A的死亡成為確切事實的基礎之上,也正因為如此,事發后大兒子提出“找到爸爸后,把他們合葬在一起”,弟弟附和“那當然”,女兒沒有回應。這是頗有意味的細節。他們復盤父親往事時都承認父親與母親之間無論是在生活習性還是認知理念上都存在著巨大隔閡,也注意到父親拋灑母親骨灰時故意讓風吹走母親送的帽子的舉動異常,但即便如此,他們仍然習慣性地遵照自己的常識想象,假定父母親擁有同樣浪漫的生死廝守意愿。由此,三兄妹并未真正理解父親A的出走,合葬的提議與其說是在成全父親A,不如說是在成全他們自己,只不過死亡懸置了矛盾,生成美好的假象。這是陳永和相較于《光祿坊三號》更進一步的思考,《光祿坊三號》四個各有偏見的女子同居一年后終達成了和解,但新作《歸去來兮》,陳永和則質疑了真正和解的可能,如果連身體的訴求都無法理解,又談何情感的共情?

      林抵達與陳紹興的故事走向則顯示了另一種可能。在小說之初,林抵達多年珍藏著與陳紹興的合影,但怪謬的是,故友重逢,他即便面對醉酒的陳紹興,最動情之時也不忘取一根頭發以備日后取證。可以說,職業理性或者說對真相的崇拜幻覺完全支配了林抵達,以致于“她本身已經快要破碎了,他居然沒有發現一絲裂縫”,二者情感始終處于錯位狀態。林抵達的確恪守界線,但他對陳紹興的愛戀看似精神性,實則更近乎自戀式。故而也只有在陳紹興即將病逝,對象客體趨于消亡,林抵達的理性幻覺才有可能解體,進而才能真實地面對情感,從“頭腦人”轉向“身體人”。但即便林抵達理解了陳紹興的身體訴求,協助了陳紹興的死亡,身體情感的界線超越了道德律法,在看守所的他一遍又一遍地閱讀陳紹興的信,然而“他還是覺得沒有讀懂她。恐怕永遠不會懂了”。人不僅渺小,與此同時,人永恒孤獨。

      在現代文明的思想脈絡中,精神理性是被凸顯的核心,身體情感往往處于被壓抑的位置,然而《歸去來兮》翻轉了二者的相對次序,在陳永和看來,身體的自然傾向包括身體的自然衰亡是被現代理性話語裝置所遮蔽的暗礁。對于此命題,陳永和書寫了多種向度的可能。桃花村保留原始的自然理念,“老人不能吃飯就不能活”,讓身體自然地衰亡,不加干涉,但尤為重視尸體停厝等死亡儀式,比如老村長、A的父親。城市則依附于現代醫療體系,借助醫療器材盡可能延長生命體征,罔顧當事人的意愿,比如A、陳紹興的父親。從現代城市移居而來的杯心老人院所實踐的則是安樂死的現代理念,一旦身體遭遇不可逆的重大疾病,就隱居于此,身體疼痛達到不可承受的頂峰時自主地借用藥物和外力結束生命,比如陳紹興。值得一提的是,陳永和并未旗幟鮮明地站在了某一價值立場,而是退至敘事的幕后,以復調的方式呈現多聲部的觀念沖突,矛盾地思考矛盾。即便是陳紹興和A共同建立的杯心老人院也不足以成為板上釘釘的主聲部,例如陳永和就有意安排了A人際關系網之外的人物莊景芳出場,“世界上的事情分兩種,一種屬于人的領域,一種屬于天的領域,死自古以來就是屬于天管的事,現在人想掌控,越界了”,隱隱指出了安樂死理念看似更大限度地尊重了人的身體情感意愿,實際可能是另一種形式的人類理性主義迷狂。同樣的,致力于推介并實踐安樂死理念的陳紹興與林抵達見最后一面時也坦言自己的思想動搖,“覺得安樂死應該不是現代人唯一的選擇,我總覺得其中包含了人的傲慢,人不僅想決定生,也想決定死”“個人的意愿真有那么重要嗎?也許A女兒是對的,A也屬于他們……”立場搖搖擺擺,她疑惑的是,如果說將身體劃撥為“成串”的集體世界是偏執的,那么把身體剝離集體是否亦是偏執的一種?

      論述至此,陳永和在小說中提出的種種質疑實際上都未能得到確切的回答,或者說,《歸去來兮》的寫作本來就是躊躇的,乃至混亂的。劉小楓在《沉重的肉身》一書中提出倫理學的兩種面向,即理性的和敘事的,理性倫理討論普遍性的倫理道德,敘事倫理則關心“道德原則的例外情形”。的確,小說關心現實生活,但這并不意味著作家需要回答生活倫理問題,而是相反,小說應當把人可能面臨的不協調、不確定推到極致,延異判斷是小說的道德。在這個意義上,《歸去來兮》是一次有意味的嘗試。陳永和放逐了確定的倫理取位,在虛構的小說世界中,放棄了對抽象真理的探詢和使用道德訓誡的權力,致力于地為形色的人物預留出足夠的敘事空間以容納個人所經歷的生命故事,不同樣態的生命終結形式無關對錯褒貶,僅僅是個人在所攜帶的歷史驅動下的生命選擇。

      對每一個體生命敘事的珍視使得陳永和的小說有著“旁逸斜出”的文體姿態,換句話說,陳永和的小說極少預設敘事的靶心,而是呈現出平行開放的敘事空間。例如,《歸去來兮》毫不吝嗇地完整敘述了黃太白郭春華從喜獲一子到失孤的經歷,事實上如若刪去也不會影響情節的推進,但取舍的關鍵在于,對于長篇小說而言,多情節線索除了作為擴寬敘事廣度的技巧以外,還承載著作者的敘事倫理取位。在陳永和看來,選擇何種臨終方式無異于“解一個無解的方程”,任何一種形態的臨終選擇都是不完美的,然而“不完美才是完美人生”,恰如林律師開篇毫無征兆掉了的門牙是偶發事件,亦是必然的。但歸于無解不意味著取消敘事的價值,而是指向了另一向度的可能,即基于具體的生命感覺來理解具體的個人選擇,把價值中心從慣性的預設轉化為對實在的個人境遇的打開,由此沖破以自我為原點的中心主義或曰唯我論的牢籠,眼見廣大的自然。由是,小說中復現的“自然”已然溢出了桃花村所提供的自然景觀,意味著悲與欣、正與反混沌交織的自然生命。因而,“修死”所練習的不限于如何面對死亡,更關乎如何理解生。縱使矛盾重重,但矛盾地思考矛盾許是陳永和堅守的一種寫作姿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