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的主體性不等于個體性
“主體性”問題在20世紀80年代曾是一個廣受關注的文化熱點。這一議題先是在哲學界得到集中討論,然后外溢到文論界。學者們關于“主體性”和啟蒙思想的重新闡釋,關于人自身理想化和烏托邦的反思,以及對中國文化走向世界的主體精神的超級想象,無疑都使主體性問題獲得了全面梳理。而文藝界基于個體價值張揚所發出的“對人性的呼喚”,對主體精神覺醒的復雜記憶以及對自我心靈復蘇的書寫,均使主體性問題引起整個社會的空前關注。當然,由于理論與觀念的混雜,也出現了很多似是而非的東西。到了90年代,又出現了很多關于過度強調主體性的反思聲音。在這一過程中,散文領域當然也出現了關于主體性的思考。但是,很多探討沒有引起過多的關注。到了21世紀初,學者們對此問題進行了更多的探索。比如,陳劍暉在《論散文作家的人格主體性》一文中以人格主體性為視點,嘗試從側面回答何為散文的主體性這一問題。他認為,散文作家的人格主體性包括四個層面,即創作的個性化、精神獨創性、心靈自由化以及生命的本真性。個性化和獨創性是經典文論的結晶體,心靈自由和生命本真則是現代文論的產出。因此,陳劍暉的“散文作家的人格主體性”的提法,實際上融匯了經典文論與現代文論的成果,試著引入不同理論成果打通文體的區隔,為散文主體性理論的構建確立坐標。
提及散文的主體性,源于五四新文學所奠基的個性說的后續影響,理論批評界常常將其簡單圖解,認為主觀意識、個體性即為散文的主體性。這實際上是一種理論的誤讀。個性說所對應的精神個體性,與散文的主體性雖有交集,然而兩者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散文的主體性至少包含兩層意思:一方面指向創造主體的觀念層面,另一方面則是作品隱含的價值指向。它是作家和作品兩個因素的集成,集中呈現在審美判斷力上。
如果說個性說還存有遺傳、環境、文化因襲的因子的話,那么散文的主體性則依托后天的習染,通過求知、觀念啟蒙等學習過程,獲得較高的審美判斷力。當然,這種審美判斷力需要置于現代性框架下加以衡量,其標志就是主體自覺的完成。實現主體自覺的線路圖大致如下:首先是啟蒙和自我啟蒙,這里的啟蒙不僅是思想觀念層面的,也包括審美層面。思想觀念層面的啟蒙,對應作家自我人格的完整性。畢竟,在傳統社會,知識分子依附性人格過于深厚;進入現代社會,需要擺脫其桎梏,需要不斷地引進他種思想資源。審美層面的啟蒙,對應著充分的文體意識。這一方面需要充分了解經典文本的審美內涵,另一方面對于具體文體的當下演化要成竹在胸。其次,作家要擁有一顆赤子之心。這里可以綜合孟子、李贄、康德、尼采等人的說法。王國維對“赤子之心”說有著深入的闡發。在他看來,赤子之心指的是沒有被污染的心、純潔的心,也指向拋開利害關系、回歸人類自然本性的人生境界,總之是對宇宙人生做到忠實、赤誠。最后是散文寫作主體的思想能力和審美自覺。思想能力體現為作家對歷史、社會、人生的價值判斷。審美自覺則照應了主體對美的感性形式的直覺能力和判斷力,能夠在細微的經驗上照見生命的運動形式和規律。
自覺的觀念落實到作品中,標志著作家掌握了一把丈量萬物的尺子,這把尺子并非指向恒定不變的刻度,而是指向一種動能裝置。這種裝置可以將天地、眾生、自我有機聯系起來。如果我們要找一些對應物,那么馬克思的“人的本質力量對象化”“按照美的規律造型”這兩個命題,與之密切相關。史鐵生的《我與地壇》在散文實踐層面很好地詮釋了散文的主體性問題。經歷了母親的陪伴和離開,經歷了生死在自我觀念里的沖突疊壓之后,經歷了地壇中他者命運的起起伏伏之后,“我”再回看人世之途,方生成了超越性的視野和思考,即“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將一個歌舞煉為永恒”。
(作者系河南大學文學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