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文明包容性的歷史特征
習近平總書記在文化傳承發展座談會上指出:“中華文明具有突出的包容性……從根本上決定了中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歷史取向,決定了中國各宗教信仰多元并存的和諧格局,決定了中華文化對世界文明兼收并蓄的開放胸懷。”包容性是中華民族發展形成的精神指引,今天,我們要在新的歷史起點上不斷構筑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奠定堅實的精神和文化基礎,就必須深刻理解和把握中華文明突出的包容性的歷史特征、發展規律,進而深入挖掘當代價值,服務于中華民族現代文明建設。
在中華文明包容性發展的第一階段(文明起源至秦漢),以華夏文化為中心的包容性根基得以形成。早在文明起源時代,中華大地上如滿天星斗一般分布的人類遺跡,已經展現出彼此之間的交往與聯系。可以說,原始時代農業、手工業生產技術以及與之伴隨發展的文化藝術等的廣泛傳播和相互吸納、融合,已經顯現出中華文明包容性的曙光。
伴隨著以黃河中下游、長江中下游為中心的文化互動交流的圈層和網絡的深耕密植,中華文明發展的政治、文化中心逐步形成,經過夏商周時代的政治整合與族群凝聚,中原各政治力量的華夏意識不斷增強。春秋時期,競爭霸主地位的諸政權紛紛以“尊王攘夷”相號召。戰國七雄相互兼并,并不斷推進打破封建壁壘的郡縣制,終于伴隨秦中央集權官僚制國家的建立,實現了地方均質化行政管理,輔以統一度量衡和文字,進一步為均質化、一體性提供了要素保障。漢代則延續和擴大了華夏文明的核心范圍,并強化了對周邊的政治、文化影響力。經過以上歷史進程,華夏“大一統”政治觀念形成并牢固樹立。
華夏凝聚核心的形成也促成了中華文明包容性發展的第一個高潮,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向中原的周邊地區擴展郡縣統治,將更多華夏周邊人群凝聚、融合到華夏之中;二是在華夏政治文明和先進生產力影響之下,周邊地區更多族群進入文明發展階段,并依托宗藩關系形成廣泛的政治關系網絡;三是華夏周邊人群向長城邊塞遷徙,有些甚至進入郡縣統治之下,例如匈奴、烏桓、鮮卑、羌等;四是西域地區成為中西文明交流的樞紐,大量動植物、工藝品以及音樂、舞蹈、雜技等藝術傳入中原內地。特別是佛教,首先進入西域地區,再發展、傳播到中原內地。
在中華文明包容性發展的第二階段(三國至隋唐),從胡漢共融到四海一家的開放與包容格局得以形成。漢末以來,中原統治失序,分布于周邊地區的少數民族趁機大量進入中原地區。在此過程中,各民族之間開展頻繁活躍的交往交流交融。一方面,胡族政權為了建立統治,紛紛接受華夏政治文明,并推崇漢文化;另一方面,五胡政權此興彼亡,失敗的一方不僅政權瓦解,認同也隨之改變,一部分融入漢人,一部分則嬗變為其他族群,從而形成中華民族大融合的局面。
南北朝胡漢融合的歷史經驗為隋唐時代中華文明的開放、包容創造了思想和社會條件。隋朝短祚,卻恢復了以華夏為中心的大一統王朝統治秩序,重新確立了華夏的凝聚核心地位和中華文明的發展統緒。唐朝在隋朝的基礎上進一步規劃擴展,推動邊疆統治制度創新——羈縻府州制度,強化政治認同、經濟互動、文化交流、人群交融,推動形成新的共同體認同。在族群關系上,一方面華夏中心從“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發展為“愛之如一”的包容性族群政策,另一方面則是周邊在“天可汗”的政治架構下的向心發展。
以政治制度創新和廣泛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為基礎,盛唐時代呈現出“夷夏混居”的族群格局、胡風漢韻交融的文化面貌和總體上“四海同風”的社會狀態。同時,唐朝繁榮、和諧、開放的氣象對外也產生了廣泛的吸引力,大量外國文化傳入,唐朝成為開放的世界文化中心。
在中華文明包容性發展的第三階段(五代至宋金),復數“中國”形成相互認同,文化“大一統”的凝聚力得以增強。安史之亂以后,唐朝的政治大一統局面難以維系,中原地區經歷五代的分立動蕩,而原本處于華夏邊緣的契丹、黨項等借助唐朝政治文明的影響,紛紛立國,中國歷史發展進入宋遼夏金并峙時期。一方面,以宋為中心的華夏文明仍居于文化、經濟核心地位;另一方面,各政治體勢力大體均衡,大一統局面難以實現。在這種情況下,各方力量紛紛調適,推動中華文明包容性進入新的發展階段。在正統與“中國”之爭中,形成彼此一家的相互認同。
繼承文化“中國”的北宋,士大夫積極推動“正統論”的探討,正視北魏的正統地位,并由此認識宋與遼、金、夏關系。同時,他們希望通過提升“中國”文化內涵來獲得優勢,從而將中華文化推向巔峰。遼(契丹)、金、夏雖然由非漢族群主導建立,但是在政治上接受大一統觀念,在文化上積極追隨華夏文明、儒家文化,推動儒釋道之合。基于政治、文化的一體觀念,遼金均自稱中國,同時與兩宋互相認同。
與此同時,各邊地政權也強化了中國認同。統治西域的西遼政權延續了遼朝的典章制度,推動中華文明在西域持續發揮深遠影響。其他中華一體范圍內的邊地政權,如高昌回鶻、于闐、喀喇汗王朝、吐蕃、大理等,也進一步強化了中國認同,分別與遼宋金等形成朝貢冊封關系,并積極融入中華文化之中。
總的來說,這一時期,政治上以華夏為中心的大一統局面不再延續,出現華夏政權不再是唯一,甚至不是政治中心的新局面。但是,自南北朝以來逐步形成的“文化之關系較重、種族之關系較輕”的新發展趨勢反映到政治領域,不以種族而以文化為標準的新“大一統”觀念已然加速醞釀。
在中華文明包容性的第四個階段(元明清),國家、民族的邊界與中華文明的主體性得以確立和鞏固。元朝混一南北,重建了古代中國的政治統一,以行省制、驛路體系等強化了邊疆地區的一體化管理,從而為各族群間的交往交流交融搭建了更為穩定、便利的空間場域,實現了人群的大遷徙與大交融。元朝形成“混一南北,胡漢一家”的中華民族發展新局面,族群毗鄰雜居、彼此往來趨于常態,個體性族群融合現象趨于平常。明朝雖然在直轄區域方面不如元朝,但是仍延續了大一統的政治格局。同時,儒學新的發展也重新推高了政治、軍事中心以外的文化凝聚力。經歷元代的多元族群交融、文化廣泛交流的歷史過程,明代進一步發展了開放包容的宗教政策,儒學轉入陽明心學以后,打通了與釋道合流的路徑。伴隨著元代西域人漢化歷程,明代伊斯蘭教文化進一步融入中華文化。明代中華文化開放包容的新發展也表現在對西方文化的吸納上。隨著基督教傳教士進入中國,與中國傳統文化不同的西學傳入,一方面傳播基督教教義和西方科學技術;另一方面,面對著兩種截然不同的文化,引發了中華民族文化起源的中西“道統”之爭。清朝完成統一中國的政治構建,《中俄尼布楚條約》把全體清朝國民稱作“中國人”。晚清以來,面對帝國主義國家對中國的侵略,共同的歷史命運催生出共同的中華民族意識,中華民族開始從自在走向自覺。
總的來說,元明清時期,伴隨著“大一統”中國和中華民族整體性的不斷發展與鞏固,以及西風東來,中華文明的包容性呈現出內外兩個面向:對內,政治大一統與中華文明主體性緊密結合;對外,則出現明顯的內外有別,中西文明交流互鑒的同時,也顯現出中西之爭,維護中華文明主體性成為普遍共識。由此也為近代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完整、中華民族覺醒提供了精神支撐。
綜上所述,中華文明包容性的歷史發展與中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歷史進程緊密相關。中華文明突出的包容性決定了中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歷史取向,表現為每一個階段都有不同特點,但是不違背長期規律性,對規律性的發展方向又有所推動,甚至決定了新一階段的發展面貌。反向而言,中華文明包容性的歷史演變同樣具有長期規律性與發展階段性相結合的特征,不同發展階段之間又具有明顯的順承遞進關系,從而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奠定了歷史根基。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邊疆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