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慶邦:不違背自己
我從1972年開始寫作,寫作生涯已超過了半個世紀。隨著年事漸高,精力下降,必然會越寫越慢,越寫越少。這時,我惜時如金,對自己提出的要求是三寫三不寫。三寫是:寫自己想寫的;寫自己能寫的;寫自己差不多能寫好的。三不寫是:不想寫的不寫;不熟悉的不寫;不能寫好的不寫。總的來說,就是忠實于自己的所感所思,不違背自己的心愿。
作家出版社今年一月為我出版的長篇小說《花燈調》,是我特別想寫的一本書。這本書寫的是脫貧攻堅的故事。我用三個千年和一座豐碑來概括新時代以來發生在中華大地上的歷史性奇跡。即千年夢想、千年德政和一步千年。而豐碑不是石碑,是口碑,它不是建在大地上,是建在億萬人民的心中。作為中國的作家,我們有責任為這座豐碑“添磚加瓦”。如果不寫,就覺得對不起時代,對不起人民,對不起讀者,也對不起自己。對不起一個作家的使命和良心。既然想寫這部作品,我就不怕付出辛勞,付出心血,付出眼淚,爭取把它寫好。對有些作品,我持的是拒絕的態度。比如。曾有兩位煤礦的企業家,托人找到我,希望我為他們寫紀實文學作品,許諾給我豐厚的報酬。我不想寫這樣的作品,就堅決不寫,給再多的錢也不寫。
自己能寫的,是指熟悉的、跟自己有血肉聯系的生活。人的生活有物質根據地,人的寫作也要有精神根據地。如果沒有精神根據地,我們的寫作就沒有根據。回顧起來,我認為自己寫作的精神根據地有三個,一是生我養我的農村,二是我工作過的煤礦,三是我長期居住的北京。我的小說,有的寫農民,有的寫礦工,后來又開始寫北京的市民。不管怎么寫來寫去,都離不開這三個精神根據地。設想一下,如果讓我去寫航天或航海的生活,我連想都不敢想,因為我對那些高科技術領域的生活一點都不了解。別說那些對我來說完全陌生的領域了,就說目前的煤礦吧,對使用機器人采煤和智能化作業,我也不敢寫,我怕寫得不像那么回事,被人笑話了去。所謂寫自己差不多能寫好的,是以前面兩個寫為前提,有了兩個前提作為先決條件,才有可能達到第三個寫所要實現的效果。對比前兩個寫,做到第三個寫難度要大一些。第一個寫,是對寫作愿望的要求。第二個寫,是對生活和素材的要求。第三個寫呢,是對寫作一種綜合性的要求。朋友們可能注意到了,我在寫得好前面加了“差不多”的限制詞,表明我對寫得好出言謹慎,并不是很自信。寫得好有多種標準,最起碼的標準,是應該能夠發表,出版,成為讀者手中的讀物。能達到這個標準,已經很不容易了。作為一個作家,除了天性、靈感和鍛煉,長期的創作實踐使我認識到,還有兩點最重要,一點是感情,一點是思想。沒有感情,不能動人,就構不成小說。而感情的表達,須有思想的參與,任何沒有思想升華的感情,都是膚淺的。只有把感情和思想天衣無縫地融合在一起,才能寫出一篇不錯的作品。
2024年5月16日早上于沈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