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國華:《魯迅全集》中的《中國小說史略》
作為一部學術著作,《中國小說史略》毫無爭議地收錄于迄今為止出版的不同版本《魯迅全集》之中。之所以強調“毫無爭議”,是因為各版本《魯迅全集》均難言其“全”。由于文獻搜集、編輯理念和意識形態等因素,以及對文本著作權歸屬的不同判斷,諸多文體(如輯校古籍、翻譯、書信和日記)和文本在全集中有不同的境遇。個別文本即使收錄在內,也遭到刪改。而《中國小說史略》作為魯迅生前唯一正式出版的文學史著作,在各版本《魯迅全集》中從未缺席,在全集的編輯過程中較少受意識形態因素的干擾。但各版本《魯迅全集》對該書的文本進行了相異的處理,體現在校勘、標點和注釋之上。對《魯迅全集》收錄的《中國小說史略》的編校注釋,既彰顯出當代中國出版史的若干問題,又折射出魯迅作品出版的歷史變遷。本文縱向考察迄今各版本《魯迅全集》——1938年版、1958年版、1981年版、2005年版,以及作為過渡形態的“征求意見本”——對《中國小說史略》文本的不同處理,借此展現60余年間《魯迅全集》語境中《中國小說史略》文本形態的變化,及其背后的編輯理念的調整。
1938年版
最早出版的《魯迅全集》(20卷),1938年由“魯迅先生紀念委員會”編印,復社發行,《中國小說史略》與《嵇康集》一并收錄于第九卷。該版《魯迅全集》收錄魯迅的文學創作、學術著作、輯校古籍和翻譯,總計約600萬字,不包括日記和《兩地書》以外的書信(也不包括未出版的《兩地書》原信)。這一思路源于作者晚年在上海為編纂《三十年集》而手定的著述目錄二紙。在二紙目錄中,《中國小說史略》均赫然在列,分別與《古小說鉤沉》(上)和《小說舊聞鈔》同卷。魯迅的上述思路,意在凸顯小說史研究著作和史料專書的相關性和整體性,是合理的設計。1938年版《魯迅全集》則將《嵇康集》與《中國小說史略》并卷,第八卷收錄《古小說鉤沉》與《會稽郡故書雜集》,《小說舊聞鈔》《唐宋傳奇集》和《漢文學史綱要》則一并收錄于第十卷。可見全集編者一方面對學術著作和輯校古籍并未刻意區分,而是作為一個整體,集中置于三卷之中,與前七卷和后十卷分別承載魯迅在文學創作、學術研究和翻譯領域的成就與貢獻;另一方面則大體按照學術著作和輯校古籍開始編纂的時間順序排列(《會稽郡故書雜集》《古小說鉤沉》和《嵇康集》在魯迅生前未正式出版,《漢文學史綱要》則僅及東漢,未能完成,因此全集編者按照開始編纂而非定稿或正式出版的時間先后決定學術著作和輯校古籍編入《魯迅全集》的次序),并未專門呈現魯迅在小說史研究方面的成績。魯迅《中國小說史略》經作者之手,先后出現多個章節體例和文字互異的版本。魯迅生前的最后一次修訂,見于1935年6月北新書局第十版(簡稱“再次修訂本”)。1938年版《魯迅全集》即以“再次修訂本”為底本,略加編校而收錄。
在文本方面,經過編校,1938年版《魯迅全集》對“再次修訂本”中的錯誤稍加修正。如第一篇《史家對于小說之著錄及論述》引用班固《漢書·藝文志》原文,“再次修訂本”作:“《天乙》三篇。(天乙謂湯,其言者殷時,皆依托也。)”1938年版《魯迅全集》改為:“《天乙》三篇。(天乙謂湯,其言殷時者,皆依托也。)”“再次修訂本”中引文和史實的錯誤、文字和標點的誤植,尚有多處,1938年版《魯迅全集》均一仍其舊,直到1958年版《魯迅全集》的刊行,才得到較為全面的修正。在格式和標點方面,則依照“魯迅全集排式”加以調整。值得一提的是,1938年版《魯迅全集》有幾處增加了“再次修訂本”中較少使用的頓號。如第二十六篇《清之狹邪小說》引用《青樓夢》原文,“再次修訂本”作“寄與拜林夢仙仲莫”,1938年版《魯迅全集》改為“寄與拜林、夢仙、仲莫”。魯迅在學術著作中較少使用頓號,并列出現的人名、書名和地名,或使用逗號,或不加標點。1938年版《魯迅全集》補充頓號,是否合理,值得商榷。
1938年版《魯迅全集》在抗戰全面爆發的背景下,魯迅的親友同人克復時局動蕩、人力和資金短缺等諸多困難,于上海“孤島”慘淡經營,在很短的時間內奉獻出一部內容豐富、印刷精美的《魯迅全集》,實屬難能可貴。《中國小說史略》也得以第一次收錄于《魯迅全集》。
1958年版
1958年版《魯迅全集》(10卷)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首次出版的《魯迅全集》。馮雪峰主持其事,參與者有王士菁、楊霽云、林辰、孫用等。1951年春,馮雪峰被任命為人民文學出版社社長兼總編輯,次年將設于上海的“魯迅著作編刊社”遷至北京,調整為“魯迅著作編輯室”,成為人民文學出版社的下屬機構。這部《魯迅全集》于1956年出版第一、二卷,至1958年全部出齊,因此通稱1958年版。
1958年版《魯迅全集》有兩個突出特點:一是只收錄魯迅的原創作品和部分書信,仍不包括日記,輯校古籍和翻譯則另行出版;二是為促進魯迅作品的普及,增加了5800余條、約54萬字的注釋。《中國小說史略》收錄于1958年版《魯迅全集》第八卷,與《漢文學史綱要》并卷。魯迅1924年暑期在西北大學的系列演講《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則作為《中國小說史略》的附錄,首次收錄于《魯迅全集》。1958年版《魯迅全集》后三卷的出版較為倉促,注釋數量較之前七卷也明顯減少。特別是第八卷未加注釋,這固然源于學術著作對注釋者知識儲備和專業素養的要求更高,另一個重要因素則是馮雪峰被打倒,因此放棄了全集出版的主持工作。這使《魯迅全集》后三卷的編校注釋,缺乏有效的指導和統籌。《中國小說史略》(連同《漢文學史綱要》)未加注釋,不能不說是1958年版《魯迅全集》的一個遺憾。
除未加注釋外,1958年版《魯迅全集》第八卷《中國小說史略》的另一缺陷在于版本的說明。全集編者認為《中國小說史略》“在1930年又曾作過一次修訂,此后各版都和1930年修訂后的版本相同”,忽視了魯迅生前最后修訂的1935年版。但第八卷《中國小說史略》正文,事實上與1935年6月北新書局第十版“再次修訂本”相同。可見《第八卷說明》不僅對版本的介紹有誤,正文的文本也并非依照1930年版。不過,1958年版《魯迅全集》糾正了1938年版忽略的引文和史實方面的多處錯誤,使全集的文本質量得到進一步的提升。如第四篇《今所見漢人小說》引用《漢武帝故事》,“再次修訂本”和1938年版《魯迅全集》均作“因出桃七枚,母自噉二枚,與帝二枚”,1958年版《魯迅全集》修正為“因出桃七枚,母自噉二枚,與帝五枚”。如第八篇《唐之傳奇文(上)》,“再次修訂本”和1938年版《魯迅全集》均作“《沈下賢集》卷二卷三”,1958年版《魯迅全集》修正為“《沈下賢集》卷二卷四”。如第二十七篇《清之俠義小說及公案》介紹《三俠五義》續書,“再次修訂本”和1938年版《魯迅全集》均作“張廣瑞《永慶升平》云”,1958年版《魯迅全集》修正為“郭廣瑞《永慶升平》云”,糾正了作者姓氏之誤。1958年版《魯迅全集》的修改也存在個別可商榷之處。如第十六篇《明之神魔小說(上)》引用《四游記》中《西游記傳》原文,“再次修訂本”和1938年版《魯迅全集》均作“又變一群飛鳥”,1958年版《魯迅全集》改為“又變一鴇鳥”。“再次修訂本”中的這一處引文,是文字誤植,還是魯迅參考了《四游記》的其他版本,尚待進一步查證。又如第二十四篇《清之人情小說》在《賈氏譜》前有說明,“再次修訂本”和1938年版《魯迅全集》均作“左即賈氏譜大要”,1958年版《魯迅全集》改為“右即賈氏譜大要”。“再次修訂本”和1938年版《魯迅全集》均為豎排本,《賈氏譜》排在說明之后,故稱“左即”云云。1958年版《魯迅全集》改為橫排本,《賈氏譜》排在說明之下。因此“左”“右”已失去指示作用,改為“右即”,不知何據。既然“左”“右”已失去指示作用,還是依照“再次修訂本”為是,無須修正。
“征求意見本”
《中國小說史略》在1958年版《魯迅全集》中未能添加注釋,這一遺憾在1979年2月印行的《中國小說史略》“征求意見本”中得以彌補。1971年,原人民文學出版社的幾位編輯提出重版魯迅著作的想法,在此后的數年間歷經波折,終于促成新版《魯迅全集》編輯工作的啟動,并從1975年底開始,陸續以單行本的形式重新編注出版魯迅作品的“征求意見本”,對1958年版《魯迅全集》的注釋予以修訂和補充。
“征求意見本”的編注工作始于“文革”后期,調動全國20余所高校的研究力量,以每種作品集為單位,修訂文本,補充注釋。據統計,先后有近200人參加了注釋工作。參與者之多,工作量之大,在《魯迅全集》出版史上堪稱空前絕后。為體現“三結合”,各高校紛紛聯合工廠、部隊、公社以及商店等組成注釋組。《中國小說史略》“征求意見本”的注釋者署名方式如下:
上海市第五印染廠工人理論組
復旦大學中文系
實際工作主要由復旦大學趙景深、陸樹崙、丁錫根等完成。林辰在閱讀“征求意見本”初稿后,也提出了一些建議和意見。在定稿階段,又從上海借調郭豫適。郭豫適不僅參與了《中國小說史略》的定稿工作,還成為1981年版《魯迅全集》的責編之一。《中國小說史略》“征求意見本”的編校注釋工作,從“文革”后期開始,至1979年2月印行,是“征求意見本”中最晚問世的一部。此時“文革”已結束,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也勝利召開,思想獲得了解放,而且編校注釋學術著作也較少受意識形態因素的影響。因此,《中國小說史略》“征求意見本”更具科學性與客觀性。
“征求意見本”的一大特色是為魯迅的每一篇作品都撰寫了題解。《中國小說史略》作為一部完整的學術著作,題解只有一篇,介紹該書的寫作背景和版本流變,指出:“一九三五年六月十版時,又于個別作家作品作了改訂。以后的本子均照此本排印。”糾正了1958年版《魯迅全集》第八卷說明中的錯誤。此外,題解對《中國小說史略》有如下評價:
《中國小說史略》是我國第一部開創性的小說史專著。這部富有戰斗性和科學性的著作,正確地論述了我國古代小說的歷史發展情況,對古代各個階段代表性的作家作品作了言簡意賅精當卓越的評述。同時對統治階級及其文人鄙薄小說等錯誤成見也進行了有力的批判。魯迅這部專著,“從倒行的雜亂的作品里尋出一條進行的線索來”,(《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給中國小說的歷史發展作出了精辟的總結。
魯迅的思想是發展的。《中國小說史略》寫于二十年代初,以后,魯迅在許多雜文、書信中,運用馬克思主義觀點,繼續對我國小說的歷史發展,重要的作家作品,以及小說研究的各種傾向,進行了深刻的分析和評論。我們看《中國小說史略》,應結合這些雜文、書信來看。
盡管題解中使用了“戰斗性”“統治階級及其文人”“批判”等詞語,具有一定的時代色彩,并強調魯迅后期對馬克思主義的接受,但整體而言,題解的寫作態度較為客觀、克制,避免過于明顯的傾向性和對政治正確性的片面追求。結合魯迅雜文和書信閱讀《中國小說史略》,也是有價值的見解。作為附錄的《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題解也主要介紹演講的背景及講稿的發表情況,只進行事實描述,而不作價值判斷。
在文本方面,“征求意見本”與1958年版《魯迅全集》相同,未作進一步的修改。編注者將主要精力用于注釋。前文已述,1958年版《魯迅全集》第八卷未加注釋。“征求意見本”對《中國小說史略》的注釋,可謂從無到有,且數量眾多。根據1958年版《魯迅全集》確立的“對魯迅作品的寫作背景、涉及的古今人物、歷史事件以及社團、書籍、報刊乃至典故、名物、方言土語、引文出處等等,盡可能一一加以注釋疏證”的注釋原則,《中國小說史略》“征求意見本”編注者共撰寫注釋2243條(包括《題記》《序言》、二十八篇正文和《后記》,不計入《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注釋)。編注者意在通過注釋幫助普通讀者克服閱讀魯迅著作特別是學術著作的困難,甚至不避瑣屑,對一些非關歷史文化常識的用詞也加以注釋。如《題記》中的“義當更張”、《序言》中的“不憭”(“憭”字還增加了漢語拼音)、第一篇《史家對于小說之著錄及論述》中的“彌復紛紜”“具論”等。這類單純解釋詞義的注釋,為數不少,對《中國小說史略》的普及能夠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有時也未免過于瑣碎,作為僅供《魯迅全集》編注者參考的“征求意見本”尚可,對正式出版的面向廣大讀者的《魯迅全集》而言,則有精簡的必要。
《中國小說史略》涉及的歷史人物較多,“征求意見本”的注釋盡量做到客觀公正,較少“文革”時期的意識形態色彩。如第一篇《史家對于小說之著錄及論述》注釋“〔1〕莊周”,除認為《莊子》的“內容以闡述莊周的唯心主義和相對主義為主”外,絕少批判性用語,態度較為客觀公正,并對《莊子》的文學成就加以肯定:“文章多采取寓言故事形式,想象豐富,造句修辭,奇偉多采,對后世有一定影響。”與《而已集》“征求意見本”中同樣涉及歷史人物的《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系》一篇的注釋恰堪對照。除注釋詳盡外,《中國小說史略》“征求意見本”還體現出“以魯注魯”的思路,即借助魯迅其他作品中的小說史論斷,促進對《中國小說史略》的理解與闡釋,從而有效地呼應了題解中結合魯迅雜文和書信閱讀《中國小說史略》的主張。
總之,“征求意見本”作為由1958年版至1981年版《魯迅全集》之間的過渡性文本,第一次為《中國小說史略》撰寫了注釋,為收錄于1981年版《魯迅全集》第九卷《中國小說史略》注釋的生成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1981年版
“征求意見本”的印行,居于1958年版和1981年版《魯迅全集》之間,是對后者的準備。在此基礎上,人民文學出版社組織力量,對魯迅作品及其注釋進行了新的修訂,于紀念魯迅誕辰百年的1981年出版了16卷本《魯迅全集》。該版全集收錄魯迅的原創作品和當時搜集到的全部書信,日記則第一次進入全集。雖然仍不囊括輯校古籍和翻譯,但魯迅為其撰寫的序跋則收入全集,分別以《古籍序跋集》和《譯文序跋集》為名,編入第十卷。《集外集》《集外集拾遺》以外的佚文,則編為《集外集拾遺補編》,作為第八卷。收錄作品較為完備是1981年版《魯迅全集》的一大特色,不僅補收佚文,而且保持魯迅作品的原貌,不再妄加刪改。注釋則在充分吸收此前出版的兩種注釋本優點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充,總數達23000余條,240萬字左右,較1958年版增加三倍以上。但相對于“征求意見本”而言,注釋數量實有所減少。《中國小說史略》編入1981年版《魯迅全集》第九卷,仍與《漢文學史綱要》并卷,注釋數量為556條,較之“征求意見本”大幅減少。突出的變化是,不再通過注釋解釋詞義,對于一些可注可不注的歷史知識,也不再加注。如第一篇《史家對于小說之著錄及論述》,“征求意見本”有注釋134條,1981年版《魯迅全集》則刪減至50條。有關人物、書籍和掌故的注釋大多保留,所刪除者,是對“迂誕”“綴而不忘”“徇木鐸”“巡省”“大凡”“誣謾失真”“妖妄螢聽”“恍忽無征”“曩例”“分際”等詞句和“武帝”“梁”“貞觀”“孟春”“乾隆”等歷史文化常識的解釋。注釋數量雖少,卻能避免煩冗,更為精練切實。
1981年版《魯迅全集》的注釋原則如下:
(1)以1958年版《全集》的注釋為基礎,吸收“征求意見本”的新成果;(2)明確以中等文化程度的讀者為對象;(3)不作“題解”(“征求意見本”對每篇作品都作了包括作品的時代背景、主題思想等的題解);(4)強調科學性、準確性和穩定性,對某些歷史問題必須做到公正、客觀,力求還歷史的本來面目。
對注釋科學性與客觀性的關注,在中外學者間形成了共識。為1981年版《魯迅全集》定稿工作把關的林辰指出:“這些注釋,堅持歷史唯物主義原則,力求簡明扼要,為魯迅著作中涉及的古今中外的人物、史實、制度、名物、引文、語匯以及當時各種有關的政治社會文化現象,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的資料,對一些重要問題作了實事求是的分析和說明。”日本學者丸山昇也強調:“我以為注釋仍然要和別處一樣,只限于客觀的東西,最好不要加進主觀的色彩。”雖然各卷掌握的尺度不盡一致,但《中國小說史略》的注釋做到了這一點。
據統計,1981年版《魯迅全集》前六卷改正原文的錯漏總計一千余處。《中國小說史略》的文本也得到了更為細致的校勘,此前各版本全集編校時未能發現的幾處錯誤,均得以糾正。如第一篇《史家對于小說之著錄及論述》引用《漢書·藝文志》原文,“再次修訂本”作“其言者殷時”,1938年版和1958年版《魯迅全集》均改為“其言殷時者”。“征求意見本”與此相同,但在注釋中說明中華書局出版的《漢書》校點本作“其言非殷時”。1981年版《魯迅全集》據此修正為“其言非殷時”。又如第二篇《神話與傳說》引用《山海經》原文,“再次修訂本”和1938年版《魯迅全集》均作“有人戴勝虎齒,豹尾,穴處”,1958年版《魯迅全集》改為“有人戴勝虎齒,有豹尾,穴處”,1981年版《魯迅全集》則修正為“有人戴勝,虎齒豹尾,穴處”。又如第三篇《〈漢書〉〈藝文志〉所載小說》介紹《漢書·藝文志》記載《鬻子》的篇數,各版本均作“《漢志》道家有《鬻子》二十一篇”,1981年版《魯迅全集》修正為“《漢志》道家有《鬻子》二十二篇”。
由此可見,1981年版《魯迅全集》的編校質量和注釋水平均屬上乘。
2005年版
時隔20年,《魯迅全集》的編輯出版工作于2001年再次啟動,經過學者和編輯近四年的辛勤耕耘,新版《魯迅全集》(18卷)于2005年正式出版。該版全集收錄魯迅的原創作品和書信、日記,刪除了《惜花四律》等著作權存在爭議的文本,補充了1981年版印行后新發現的魯迅佚文和書信,分別編入《集外集拾遺補編》和《書信》卷,此外還收錄了《兩地書》原信和《魯迅增田涉師弟答問集》。2005年版《魯迅全集》的注釋,仍遵循1981年版的方針:“即以具有中等文化程度的讀者為主要對象,這些讀者能夠閱讀魯迅著作,在文字讀解上沒有障礙,但對作品涉及的歷史文化背景不甚了解,需要注釋來幫助理解作品的內容;注釋的任務是提供相關的背景資料和相關的知識,幫助讀者自主地理解魯迅的作品。”2005年版《魯迅全集》新增注釋1500余條。其中第九卷《中國小說史略》共有注釋559條,較之1981年版略有增加,并對1981年版的部分注釋加以修訂。如《序言》“中國之小說自來無史;有之,則先見于外國人所作之中國文學史中,而后中國人所作者中亦有之,然其量皆不及全書之什一,故于小說仍不詳”一句,“征求意見本”為“外國人所作之中國文學史”和“中國人所作者”各加一條注釋,后者的注釋表述為:“一九一八年出版的謝無量《中國大文學史》中,用四個章節介紹平話淵源、元之小說、明之小說及清之小說,但論述簡略,材料單薄,沒有史的觀念。”內容較為簡略。1981年版《魯迅全集》將兩條注釋合并,“中國人所作者”的注釋改為:“有林傳甲《中國文學史》(一九○四年出版),謝無量《中國大文學史》(一九一八年出版)等。林著排斥小說,謝著全書六十三章,僅有四個章節論及小說。”補充了林傳甲《中國文學史》,淡化了對謝無量《中國大文學史》的價值判斷,更為公允平易。在2005年版《魯迅全集》中仍作為一條注釋,相關內容進一步調整為:“二十世紀初有林傳甲《中國文學史》(1904年編印)、竇警凡《歷朝文學史》(1906年出版)、黃人《中國文學史》(1907年陸續出版)等,都不談或很少論及小說。1918年出版的謝無量《中國大文學史》,全書六十三章,只有六個章節論及小說。”內容得到了進一步的豐富。可見,從“征求意見本”到2005年版《魯迅全集》,注釋的信息量不斷擴大,準確性也有所提升。
在文本方面,1981年版《魯迅全集》未能發現一些錯誤,在2005年版中得到了訂正。如第七篇《〈世說新語〉與其前后》中引用《世說新語》原文,1981年版作:“世目李元禮‘謖謖如勁松下風’。”2005年版修正為:“世目李元禮‘謖謖如松下勁風’。”又如第十五篇《元明傳來之講史(下)》介紹七十回本《水滸傳》,1981年版作“即以盧俊義夢全伙被縛于張叔夜終”,2005年版修正為“即以盧俊義夢全伙被縛于嵇叔夜終”。
總之,2005年版《魯迅全集》第九卷《中國小說史略》的編校注釋較之以往各版本全集又有新的改進。
結 語
綜上可知,歷經1938年版、1958年版、1979年“征求意見本”、1981年版和2005年版,《魯迅全集》中的《中國小說史略》的編校質量和注釋水平不斷提升,其中凝結著幾代人的心血。不過,《中國小說史略》的編校注釋仍未臻完善。即以2005年版為例,在文本、標點和注釋等方面仍存在問題。在文本方面,第二十七篇《清之俠義小說及公案》引《小五義》序原文,作“本三千多篇,分上中下三部”。核對該序原文就會發現,魯迅斷句有誤,將原文中“計七八十本,三千多篇,分上中下三部”中的“本”與“計七八十”分割,與“三千多篇”合為一句。各單行本《中國小說史略》和各版本《魯迅全集》均延續這一錯誤,當予以修正。在標點方面,對書籍文獻及其析出文獻的排列,未采用《漢書·藝文志》這一通行格式,而作《漢書》《藝文志》。這樣一來,并列出現的書籍文獻,在書名號之間不得不使用標點符號加以分隔,以避免和《漢書》《藝文志》之類混淆,如“一曰志怪:《搜神》,《述異》,《宣室》,《酉陽》之類”。這與《魯迅全集》其余各卷的標點使用不一致。而且2005年版《魯迅全集》第九卷《中國小說史略》在并列的書名號之間,有時使用頓號,有時甚至不使用標點,標準也不統一。在注釋方面,曾有研究者提出對“鄭仲夔”“謝肇浙”“林瀚”等注釋條目的修改意見。
此外,各版本《魯迅全集》對《中國小說史略》中引文的修改,絕大多數是對該書編印過程中的文字誤植的糾正,但也有幾處是魯迅在引用時使用了不同版本所致。在保存文獻原貌的意義上,對《中國小說史略》中引文的修改,當十分慎重。對該書出現的史料和常識方面的錯誤,加以修改是必要的,但如能通過注釋說明修改的具體情況和依據,似乎更好。
2005年版《魯迅全集》的出版,距今已18年。18年間,相關研究成果不斷出現,指出《魯迅全集》編校注釋可能存在的問題。本文對此稍加梳理,意在促進《魯迅全集》編校質量和注釋水平的進一步提升。期待借助《魯迅全集》的繼續修訂,奉獻給廣大讀者兼具權威性、科學性和普及性的《中國小說史略》及其他魯迅作品的善本。如此,則功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