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伯偉:文獻與文獻學——中國·東亞·歐美
在人們的通常印象中,“文獻”與“文獻學”都屬于非常傳統的學問領域,讓人產生的聯想多半可能是皓首窮經的老叟或破損泛黃的古籍,它是中國的舊學問,將它與東亞聯系勉強說得過去,再牽扯到歐美恐怕就讓人覺得河漢其言。但我今天要說的,恰恰就是要揭示它們之間的復雜聯系。
在文獻學界,幾乎人人知道“文獻”一詞出自《論語·八佾》,也人人知道在從漢代到清代的《論語》注釋中,“文獻”指的是“典籍”(文)和“賢才”(獻),但卻很少有人深究其意義何在。現代人理解和使用的“文獻”一詞,只有“典籍”而沒有“賢才”。相對于原典,“文獻”的現代意涵已經過人們自覺不自覺地窄化、閹割,但卻無人反省它導致了哪些弊端。同樣在文獻學界,知道梁啟超是第一個在自己著作中較多使用“文獻學”概念的人應該不在少數,但卻很少有人追問這一概念的來源,也很少有人覺察到它實際上是個“外來詞”,是從德語的Philologie到日語的ぶんけんがく(文獻學)再進入中國學術語境的新名詞。至于這一“搬用”在學術史上擁有的潛在意義,就更是乏人問津了。這么一說,大家是不是覺得文獻與文獻學的確是個與中國、東亞、歐美有著密切聯系的概念呢?
然而今天討論文獻和文獻學,并不僅僅想要追溯其原始意義,或對某個概念作詞源學上的考索。如果我們試圖對文獻和文獻學提出某種新的理解,那么,它的目的是要促成新的思考和實踐方式。問“文獻學是什么”,實際上是要回答如何研究文獻學。作為一門學科的“文獻學”,在中國已有百年的歷史,它是隨著現代學術的建立而出現的。阮元說:“學術盛衰,當于百年前后論升降焉?!彼?,現在來重審“文獻學”的含義,亦可謂適逢其時。
概括地說,百年來人們理解和使用的“文獻”意涵,是對原始“文獻”概念的窄化、閹割。《論語》中出現的“文獻”至少含有兩方面的意味:其一,孔子能言夏、商之禮,但因為文獻不足,他做到了少言乃至不言,決不自足于一知半解就放言高論。這里體現的是“文獻”對于“立言”者的客觀限制,也體現了孔子由對這一限制的自覺而擁有的自我克制,即“克己復禮”。這昭示了人們,知識活動同時也可以甚至也應該是一種道德活動。其二,“文獻”一詞,分而解之,則“文”是典籍,“獻”是賢才,但作為一個完整的詞,其實是“文”中有“獻”,“獻”可顯“文”,它們是統一的而非割裂的。所以單舉一“文”,也往往包含了“獻”。我想要強調說明的是,在“文獻”一詞的原始語境中,“獻”即賢才絕不是一個可有可無的存在,即便有時不出現這個字,其意義也是蘊含在“文”之中的。
“文獻”一詞的基本義已如上述,以文獻為基礎、圍繞文獻所展開的一系列文化活動,就可以視同“文獻學”實踐。古代沒有“文獻學”的名稱,但無其名并非無其實。孔子既提出了“文獻”概念,同時,在其一系列的文化活動中,也展示了中國“文獻學”的最初實踐。他的實踐緊緊圍繞著“文獻”,若方便言之,是通過“文”和“獻”兩條途徑,但終究是合二為一的。其最初的實踐,也成就了最高的典范。限于時間,我就不在這里展開了。
為什么孔子提出的“文獻”概念和他從事的“文獻學”實踐,在他身后就變了味、走了樣呢?最關鍵的原因,就是古代政治對“文獻學”的戕害。
在中國歷史上,政治對“文獻學”的戕害有兩類典型表現:一是鎮壓,一是籠絡;前有秦皇,后有漢武。秦始皇的焚書坑儒,若兩相比較,焚書之害輕于、小于坑儒之害。書尚有重見天日之時,而人的理想、骨氣被摧折、收買,就如同與魔鬼完成了交易的浮士德,再難見圣賢之光的重現。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立《五經》博士。以官方力量推動一種學說,并且將通經與利祿相結合,勢必導致經典意義的湮沒,束縛學術的自由發展。司馬遷曾痛心疾首地感嘆:“余讀功令,至于廣厲學官之路,未嘗不廢書而嘆也。”班固也說:“自武帝立《五經》博士,開弟子員,設科射策,勸以官祿……一經說至百余萬言,大師眾至千余人,蓋祿利之路然也。”以至于鄭樵既在《通志·總序》中重申班固之意,又在《校讎略》中說:“秦人焚書而書存,諸儒窮經而經絕?!蓖癸@漢代以祿利引誘、籠絡儒生之害,有甚于焚坑者。鎮壓引起的是心理恐懼,伴隨著的往往是或隱或顯的心理抵觸。利誘激發的是人欲膨脹,在競爭傾軋中往往愈演愈烈為人欲爆炸。后者導致的結果,就是理想被現實吞噬,求真被逐利取代,“公心”被“私意”壓抑,并且是以貌似溫和的方式導致的“斯文”之喪,尤其是“賢才”(獻)之喪。在“文獻學”的實踐中,作為賢才的“獻”就漸漸從“文獻”中隱退乃至消失,典籍自身也就漸漸成為“文獻”的唯一目標。專治典籍的校讎之學在西漢后期發展起來,這就是劉向、歆父子對群書的???、整理,以后逐步完善為包括版本、校勘、目錄、藏弆的校讎學,亦即“治書諸學”。其研討對象日益有“文”無“獻”,有“書”無“人”。
首次在書名上使用“文獻”二字的是馬端臨《文獻通考》,他對“文獻”的解釋就不同于《論語》,視“敘事”的書籍為“文”,“論事”的話言為“獻”,歸結到古代史官“記事”和“記言”的傳統,所以現代學者也往往據此將“文獻”發揮成“書面史料”和“口傳史料”兩大類。中國第一部以“文獻學”命名的著作——鄭鶴聲、鄭鶴春的《中國文獻學概要》,在給“文獻”下定義時,就是采用了馬端臨之說。這劃定了現代學者心目中“文獻”概念的基本范圍,也是現代“文獻學”研討的基本對象。
中國古代沒有“文獻學”一詞,這是現代學術中出現的新概念,最早的使用者是梁啟超。但梁啟超對其“文獻學”概念的來源卻一無交待,使人誤以為仿佛是他的“原創”,實際則不然。這是一個由德國而來的概念Philologie,其進入中國的途徑有二:一是由中國留學歐美者直接帶入,另一是經過日本的中介轉換。梁啟超使用的“文獻學”一詞,就屬于后者。
日語中的“文獻學”一詞是對德語Philologie的翻譯。這是一個在明治后期開始流行的學術用語。對于德語Philologie的理解,當時日本學界普遍采用的主要是奧古斯特·伯伊克(August B?ckh,日語作ベック)的學說,出于其《語文學百科與方法論》,將它理解為歷史學范圍內整體意義上的“古代學”。針對傳統“國學”的研究理念、方法而言,“文獻學”的理念、方法是一場革命。
十九、二十世紀之交的日本人文學界,對于“文獻學”極力倡導、推動并且在不同領域付諸實踐、取得業績的時代“弄潮兒”,主要有四位,要是以年齡大小排列起來,分別是上田萬年、芳賀矢一、高木敏雄和村岡典嗣,上述四人在Philologie方面的學術淵源比較接近,都來自德國的“伯伊克派”,基本主張也相當一致。其中影響最大、貢獻最多、地位最高的允屬芳賀矢一。
明治三十六年(1903),芳賀留學歸來后做了《國學是什么》的演講。他指出,當代西洋提倡的重要學問就是フィロロギ―,用日語翻譯就是“文獻學”,也可以稱作“古典學”。所以日本的國學研究,也要采用西洋的フィロロギ―的研究路徑。針對以往的國學研究,使用文獻學的方法就要將自身的工作從學術中解放出來,使研究工作對日本文明的建設有所裨益。這篇文章在次年發表以后,“文獻學”一詞就變得廣為人知并廣泛使用了。芳賀從明治四十年(1907)開始講授“日本文獻學”課程,在他身后根據其教材整理出版(1928),這是東亞地區最早的一部以“文獻學”命名的書。其書開宗明義云:“余所謂‘日本文獻學’,就是Japanische Philologie的意思,亦即國學之事?!?具體來說,便是囊括了國語、國文、國史、法制等為一體的綜合性學問。
梁啟超在1898年10月20日抵達東京,到1912年11月16日回到天津,十四年時間里,這位熱切關注日本“新知”、一心向往輸入近代西方文明以重建傳統中國文明的他,接觸了“文獻學”的概念并得到啟示,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了吧。他在1920到1927年的著作中多次使用的“文獻學”一詞,說是從日本“舶來”,當非無稽之談。同時,梁啟超理解的“文獻學”的研究對象,也與日本學界理解的范圍一致。顧廷龍在上世紀八十年代說:“古典文獻,在解放以前稱之為‘國學’……過去稱之為國學,現在我們叫作古籍,也就是我們所講的古典文獻?!倍皣鴮W”也正是日本文獻學的基本定義。所以,我們可以比較肯定地說,梁啟超的“文獻學”概念就是從日本引進的。
但當時日本學者看到“文獻學”三字,不管是否讀作ぶんけんがく,心里想到的必是フィロロギ―。而經梁啟超搬用的“文獻學”進入漢語語境之后,其固有的Philologie的語源就完全消失了。明治末經大正直到上世紀四十年代中,朝鮮半島作為日本的殖民地,其現代學術也被日本籠罩,所以在朝鮮語中,“文獻學”也仍然是Philologie或philology的對譯。只有在中國,由于梁啟超引進“文獻學”概念時未能對其西學淵源有所說明,導致現代中國學者從事文獻學研究,從一開始就以馬端臨《文獻通考》對“文獻”的定義為出發點。此后中國的文獻學研究,也就行走在這樣一條偏狹的小道上。
自上世紀二十年代初開始的十年間,有不少中國留學生赴德學習,與本文論題密切相關者,可以舉出三個名字:陳寅恪、傅斯年、姚從吾。他們接觸到當時最為流行的Philologie,并且直接將之帶入中國學術界,這就是Philologie傳入中國的另一途徑。陳寅恪等人發愿將德國Philologie的理念傳入中國,從而振興中國學術。但他們回國后并沒有對Philologie作全面介紹,Philologie本來就是一個含義豐富的概念,不僅有時代區別,也有地域差異,是一個“動態”的概念。所以,面對五花八門的Philologie,陳寅恪等人在表述時,往往隨其上下文而給出一個譯名,長期以來沒有確定的譯名。近十年來,中國學術界比較多地將Philologie或philology對譯成“語文學”,這已經漸漸被大家熟悉而接受,所以下文我也會使用“語文學”來代指。
1928年在中央研究院內設立“歷史語言研究所”,其英文名是“Institute of History and Philology”,philology對應的就是“語學”或“語言學”。傅斯年的本意是透過語文學的理念和手段去研究歷史,達到“古代通學”之境。他在《史學方法導論》中說的“史學語學是全不能分者”,在《性命古訓辨證》中說的“‘以語言學的觀點解釋一個思想史的問題’之一法,在法德多見之”等,這里的“語學”和“語言學”,指的顯然也是Philologie,其最慣常的手段就是考證。
姚從吾1922年赴柏林大學留學,1934年回國后,在北京大學主講“歷史研究法”,并編有講義。其中也提到了Philologie,他也對譯成了“語言學”,這不是linguistics意義上的語言學,而是注重從語言入手進行史料批判的學問。
1936年4月18日,陳寅恪讀完沈兼士《“鬼”字原始意義之試探》一文后致信給他說:“依照今日訓詁學之標準,凡解釋一字即是作一部文化史?!彼^“今日訓詁學”者,絕非漢唐有清中國傳統之稱謂,只有十九世紀德國的Philologie才足以當之。自從沃爾夫提出了Altertumswissenschaft即“古代通學”的概念以取代Klassische Philologie(古典語文學)后,有抱負的語文學家們就再也無法忍受零碎的考據,而是期待以人文主義為基礎,從個別考據進入到或整合為古代世界的全體。也只有在這個意義上,“凡解釋一字即是作一部文化史”的說法才得以成立,而從“解釋一字”入手的語文學方法才顯得可貴。陳寅恪自己的學術實踐,無論是討論一代制度如《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討論一代政治如《唐代政治史述論稿》,討論一代風俗如《元白詩箋證稿》,其關注重心無一不是在唐代文明之整體及種族文化之關系。即便話題貌似細微甚至無聊,如《狐臭與胡臭》,重點在中古時代華夏民族與西胡血統之相雜。討論《長恨歌》而兼及楊貴妃入宮時是否處女,也是要闡發朱熹所謂“唐源流出于夷狄,故閨門失禮之事,不以為異”的重大問題。這些都屬于“古代通學”,在陳寅恪就曾用“通識”“通性”等詞語來表示。
這就是Philologie傳入中國的另一條途徑。按理說,這是一條直接的途徑,加上傅斯年正領導著當時中國的最高學術機構,陳寅恪在學術上的聲望極為隆盛,同時兼任清華大學和史語所的工作,姚從吾則在北京大學講授其歷史研究法,胡適也在北大倡導“國學研究”和“整理國故”,本應登高一呼、四方云集,可為什么Philologie卻相當不為人知呢?更少有人知道,當時中國流行的“國學”一語以及開始出現的“文獻學”概念,其本質都是Philologie。
我們在考察術語概念的時候,需要抓住以賽亞·伯林(Isaiah Berlin)強調的“核心問題”,那就是區分“關于詞語的詞語(或思想)”和“關于事物的詞語(或思想)”,避免“把對語言的表述誤以為對事物的表述”。因為一些表面上不同的名稱,實質上指向的是同一件事物。而相同的名稱,其含義往往又令人吃驚地五花八門。我在這里想要說的就是“文獻學”“語文學”和“古典學”。如果省略考證只說結論的話:無論是日本的ぶんけんがく、德國的Philologie、英國的Classical Scholarship或美國的philology,這四個貌似不同的詞語,實質上指向了同一件事物——語文學(Philologie)。這也充分說明了語言符號的“任意性”。
在最近三十多年的美國,“語文學”獲得了一個新的定義,它集中在謝爾頓·波洛克(Sheldon Pollock)的論著中。他說,語文學是“使文本產生意義的學科”。這促使他“構架一種語文學實踐,一種能同時在文本存在的三個維度上為自己確定方位的語文學:文本生成的時刻;文本的歷時接受,及文本于我自己主體性的呈現。使文本‘產生意義’就寓于由這三個維度而生的多樣意義的總和,也寓于我們腦海中三者活躍的共同在場”。與傳統的定義相比,這個定義有兩方面的區別尤其值得注意:第一,研究對象由“古典”泛化為“文本”;第二,研究目的由重在考證??鞭D變為重在探索意義。如果我們同意語文學是旨在“把文本搞清楚”并且“使文本產生意義”,以此作為一個理解的基點和出發點,那么,這樣的一門“學科”的確是具有“歷史性”和“全球性”的,只是在不同的文化傳統有各自不同的表達。在這個意義上看,中國的文獻學就可類同于歐洲的語文學,或者反過來說,歐洲的語文學可以類同于中國的文獻學。它們之間存在著“把文本搞清楚”并且“使文本產生意義”的最大的共同點,所以不僅不妨類比,而且也應該類比。
在我今天的理解程度上來說,我認為,“文獻”是孔子文化理想和文化實踐的核心。“文獻學”的目的是要恢復周禮,也就是他心目中的理想社會,以此來對抗、挽救那個禮崩樂壞的社會現實。其“文獻學”實踐也是通過兩種各有側重的方式進行的:一是“文”。首先是從經典學習入手,其特征是“慢”,從而理解文本蘊含的意義。有了這樣的基礎,可以進而作文獻整理,其特征是“選擇”而不是盲目的“好古”,用“減法”而不是做“加法”。“文”的活動最終是創造,創造出的產品不是與日益墮落的文化同流合污者,而是要能盡挽狂瀾于既倒的努力,為人類進步指出向上一路,也就是建立一個文化理想,并且期待能夠發揚光大。二是“獻”。這就是孔子的教學活動。他要通過“文”的教養,培育能夠體現其文化理想的“賢才”。如果“文”無法在當代流傳,也可以通過教育,將“微言大義”保存在“獻”的身上。
與孔子的“文獻”概念和“文獻學”實踐相比,今日中國學術界理解和運用的“文獻學”是相當狹隘甚至偏僻的。因此,回到孔子,也就意味著擴大其內涵。這不僅是真正的中國傳統,也與梁啟超舶來的“文獻學”概念的本來意義相吻合。所以不論從哪方面講,我們都需要“更新”對文獻學概念的理解,從而“更新”我們的文獻學實踐。而在比較了文獻學、語文學和古典學之后,我們發現,孔子的文獻學和美國當代的語文學是可以相視而笑、莫逆于心的。它們處理的對象都是文本,它們進入文本的步驟都要從“慢讀”做起,它們當然要注重文本字句的訂正??保鼈兏胩剿魑谋咎N含及產生的意義。而意義很可能是多元的、莫衷一是的,所以,它們提醒吾人學會交流——注重傾聽和理解。從本質上說,它們都應該是一門人文主義的學問。如果用一種“簡化”的表述來回答“如何研究文獻學”,我們或許可以說,這就是孟子加劉向、歆父子,或者說批評學加校讎學,而批評學和校讎學本身也存在無限的發展空間,文獻學的魅力和生命力恰在于此。所以,更新了“文獻學”觀念,我們失去的只是束縛自己的鎖鏈,我們迎接的將是輝煌燦爛的學術未來。
(本文系南京大學文學院教授張伯偉在2023年9月16日“南京論壇2023”開幕式上發表的主旨演講實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