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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伊緋:一封胡適的公開信
      來源:北京晚報 | 肖伊緋  2022年04月06日08:00

      趙元任與楊步偉在格言亭下合影,算作“結婚通知書”。

      1921年6月1日,29歲的語言學家趙元任(1892-1982)和32歲的醫學博士楊步偉(1889-1981)結婚,除了向親友們發送了一份附有二人合影的《結婚通知書》之外,之后即計劃“蜜月旅行”,沒有舉行任何儀式。

      只是在結婚前一天(5月31日)晚間,這對兒新人邀請了男女證婚人各一,在位于小雅寶胡同49號的二人居所中共進晚餐,餐后證婚人在婚書上簽名,就算是見證了結婚。無怪乎證婚人之一的胡適,在當晚寫下的日記中都感嘆說:

      “這是世界——不但是中國——的一種最簡單又最近理的結婚式。”

      6月6日,北京《晨報》報道了他們的新式婚禮,因記者看到了二人《結婚通知書》上,那一張在中央公園格言亭中的合影,遂據此稱二人結婚地點即為中央公園(今中山公園)。因為此前從未聽聞,或者說從未見到過新人在公園里舉行婚禮,《晨報》的這一報道,遂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好奇與猜測。

      為此,胡適于6月8日致信《晨報》記者,對二人婚禮舉辦實際情況有所聲明;當天,《晨報》方面即將此信加一按語之后,公開發表了出來,題為《再志新人物的新式婚姻——證婚人給記者的信》:

      前日本報記載趙元任君的新式婚姻,因為看見新夫婦照片的背景是中央公園的格言亭,遂誤以結婚地點為中央公園,今得證婚人胡適之君來信辨正其事,特為照登如下。記者當時竟沒有想到:倘真在中央公園,豈不是依然不見得簡單而亦不見得近理嗎?

      晨報記者:

      前日,貴報記載趙元任博士與楊步偉女醫士的婚禮,有一點大錯誤,請為更正。

      他們的結婚并不在中央公園。他們相敬愛已久,此次他們于結婚的一日同移居小雅寶胡同,即請朱徵女士與我同到新居吃飯。飯后,他們取出婚約,他們先簽了名,朱女士與我也簽名作證。這就是他們定的最簡單最近理的婚禮。

      胡適

      上述這篇簡短的報道,向當時的北京市民澄清了一個事實,即趙、楊二人的結婚地點并非中央公園,而是在其居所中(小雅寶胡同49號)。至于《晨報》記者看到的那張合影,倒的確是二人寄發《結婚通知書》中所附的合影。只不過,合影的拍攝地點之所以選擇中央公園格言亭,那是因為二人于1920年春在此確立了戀愛關系,是為“定情”之處,故別出心裁,要在此處拍攝合影紀念,并分發給親友。

      楊步偉所著,于1947年在美國紐約出版的《一個女人的自傳》(Autobiography of a Chinese Woman)一書中,對她與趙元任的結婚及合影拍照等細節,均有確切交待。書中專門辟有一個章節“新式人物的新式婚禮”(New-Style Wedding of New-Style People),那張引起《晨報》記者誤解的合影照片也列印其中。后來,在《趙元任早期自傳》中,那張合影照片,也附印于書中。可見,它于趙、楊二人的生活歷程而言,的確是相當重要的吧。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胡適的這一通“公開信”,《胡適全集》《胡適書信集》等均未收入,《胡適日記》中也未曾提及,是為“佚信”。筆者閑翻故紙,竟偶然查獲,遂將這封已塵封整整一百年的“公開信”,再來“公開”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