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琦:曲藝與文學
中國作協要召開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朋友讓我談些創作體會,我想了一想,難拂友人盛意,便答應寫幾句。為什么還要“想了一想”呢?因為我是個曲藝人,幾十年來也寫了幾百篇相聲、快板、單弦、大鼓、文論等曲藝類的作品,也出過幾本書,但始終不習慣自稱為“作家”。提起曲藝,總覺著自己的專業離“文學”遠,離“十樣雜耍”更近;有些曲藝家入了曲協之后還要爭取加入作協,心里老覺得作協好像更高一點,甚至有相聲演員在臺上也調侃說:“人家是‘做鞋’的,我們只是個‘取鞋’的。”當然這是笑談。
其實,曲藝不僅離文學不遠,而且還有著直接的關聯。因為凡以語言文字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觀現實的藝術,都在文學的范疇之內,不同之處在于,小說、散文偏于書面文學,而說唱藝術則側重于口頭文學,也可以稱作“俗文學”。而俗文學在很多情形下是雅俗共賞的。如京韻大鼓《劍閣聞鈴》:“從古來,巫山曾入襄王夢,我何以,欲夢卿時夢不成”;又如《紅梅閣》:“雖受些曉風殘月沾恩惠,怎奈她怨雨愁云總斷腸”;再如《黛玉焚稿》:“她如今,鴛鴦夜入銷金帳,我如今,孤雁秋風冷夕陽;她如今,名花并蒂栽瑤圃,我如今,嫩蕊含苞萎道旁;她如今,魚水和同聯比目,我如今,珠泣鮫綃淚萬行;她如今,穿花蝴蝶隨風舞,我如今,霜寒露冷夜漏長”……這些句子,可以說口頭文學和書面文學并重,大俗大雅,或聽或讀,都會感受到文學的魅力和作用。因為傳統的京韻大鼓大多源自清代子弟書,關于子弟書,啟功先生是這樣評價的,說它是“在古典詩歌四言、五言、七言、雜言等等路子幾乎走窮時,創出來這種‘不以句害意’的詩體”,是可以與唐詩、宋詞、元曲、明傳奇相媲美的清代一“絕”。如此,這些傳統的鼓曲唱詞,讀來賞心悅目,聽著三日繞梁,那么考究,那么經典,那么“文學”,自然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其實多年以來,在曲藝創作方面,沒怎么刻意強調作品的文學精神,大部分情況下都在提倡“新、奇、巧”的藝術構思和“小、快、靈”的特點,要求作品要立得住、叫得響、傳得遠。要有人、有事兒、有情、有趣兒、還要有勁兒。具體到我本人,在北京曲藝團職稱是二級演員,創作只是業余愛好,這些年雖然也寫了幾百個段子,還曾獲過中國曲藝牡丹獎文學獎,但卻從來沒細想過相聲、鼓曲與“文學性”“文學精神”的掛鉤。不過寫得多了,就開始有意識地注意自己寫作的質量和品位了。如在韻文寫作中,除了四聲、平仄講究,韻腳妥帖工整以外,在遣詞造句方面時刻告誡自己不馬虎、不湊合,力求在每篇作品中都打磨出幾句精彩段落或亮點句子,如我給張文甫師弟所著《弟子規中華美德故事說唱》寫的序詩,就比平時多下了幾分功夫:“辛勤有如蠶吐絲,筆耕不輟著曲詞。推敲錘煉平仄字,苦尋妙句展才思。反復愿磨自挑刺,追求完美少瑕疵。鍥而不舍誰與似,傳作頻出是天資”。這56個字,用的是從“一七”轍中細化出來的“姿絲”轍,可用的字極少,所以韻腳更顯機巧;大同數來寶創始人柴氏昆仲,在大同家喻戶曉,在當地小劇場演出幾乎天天爆滿,我曾在他們的“云海曲藝社”成立一周年的時候題詩以賀,第一句便是“藝出大同大不同”,這哥兒倆一見,鼓掌稱贊:“神來之筆!”其實我只是想讓自己寫出的東西盡可能脫俗,盡量追求有些境界,并未想到在文學方面有什么造詣,更何況幾年前我才知道有一個叫作“文學學”的學科,夠淺薄的了。
我還寫過一篇《相聲能不能不說“shi”、“niao”、“pi”》(2013年),目的是想提高一下相聲的品位,其實這跟提倡曲藝的文學精神也是有關聯的。
這篇小文就寫到這兒吧。值此第十次作代會召開之際,冒昧寫下如上文字,僅以此表示小可對文學的敬畏,對文學家的仰慕和對作代會的祝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