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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作家協會主管

      中國當代作品翻譯資助申報辦法 (2021年10月修訂)
      來源:中國作家網 |   2021年10月25日11:49

      為加強中國當代作家作品的對外翻譯出版,推動中國當代文學“走出去”,中國作家協會實施中國當代作品翻譯工程,設立“中國作家協會中國當代作品翻譯工程辦公室”(以下簡稱“翻譯辦公室”),負責相關事務。

      一、申報范圍

      中國當代作品翻譯工程對1978年新時期以來創作發表的中國當代文學作品,包括小說、詩歌、散文、報告文學(紀實文學)等,面向國外市場的外文翻譯出版項目提供支持,主要針對翻譯環節,即對翻譯費用實施補貼。

      符合上述要求的對外翻譯項目,在與正規出版機構簽訂出版合同之后,圖書出版之前,均可向翻譯辦公室提出申請。該工程為長期項目,每年征集期內接受申報。

      二、申報材料

      1、申報者

      申報者可以是所申報作品的版權所有機構或外文出版機構,也可以是該作品的譯者。申報者負責申報材料的準備和申報,以及與翻譯辦公室簽訂協議、接收資助款項等具體事務。

      2、需提交材料

      ①《中國當代作品翻譯工程申報表》樣表附后(蓋章或簽名);

      ②作品原作者授權書或包含相關授權條款的中文原作出版合同;

      ③與外方出版機構簽訂的出版合同;

      ④與譯者簽訂的翻譯合同;

      ⑤外方出版機構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或其他資質證明及中文翻譯件;

      ⑥作品原作3冊。

      三、申報程序

      1、上述材料齊全方可申報。1至5項材料須同時提交紙質材料和電子掃描件。申報者填寫申報表,與其他材料一并寄送翻譯辦公室,電子掃描件發送到指定郵箱。

      2、所有符合要求的申報項目將提交專家評審會,由評審會綜合考量作品價值、影響、翻譯語種、出版方式及國外市場營銷前景等具體情況,決定是否予以資助及資助標準。

      3、翻譯辦公室通知申報者評審結果,并由翻譯辦公室、出版機構及譯者共同簽署資助協議。

      4、資助協議簽訂后,翻譯辦公室負責發放資助款。資助款分為首期款和尾款兩部分。

      5、申報者在該項目出版后,按資助協議約定向翻譯辦公室提交結項申請表并寄送樣書,翻譯辦公室審核后,符合要求的,準予結項。

      四、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土城路25號中國作協創研部中國當代作品翻譯工程辦公室

      郵 編:100013

      聯系人:納 楊 王清輝

      聯系電話:010-64489729 64489815

      E-mail: dreamworker2013@163.com

      附:《中國當代作品翻譯工程申報表》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