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索瓦?羅伊:世界文學中寄寓著共通的人性
來源:中國作家網 | 弗朗索瓦?羅伊 2018年05月22日15:10
“東方與西方——個體寫作中的世界想象”中外作家交流研討會上的發言
加拿大詩人、 翻譯家 弗朗索瓦?羅伊
2018年5月14日
有一位作家,他叫安東尼奧?博西亞,他雖然名不見經傳,但在其祖國阿根廷享有盛譽。他寫過一本書,可以歸類為格言寫作。格言,其實也與更常見的文學體裁——詩歌和小說,有著親緣關系。博西亞有一本格言集《眾聲匯聚》,這本集子中皆是宛若串珠拾錦的格言詩,他在集子中這樣寫道:“告訴我你的靈魂是什么,你就知道我的靈魂是什么。”同樣,我也可以引述中世紀煉金術士的觀點,他們認為,只有病態的靈魂才能治愈另一個靈魂。這些說法不一,但表達的意思大致相近:自太初以降,流散居住在各地的人類種群之間存在各種差異,包括民族、宗教、政治、種族等差異,這些差異同時也是延綿不絕殺伐征服的緣起;盡管如此,人類彼此之間的同仍然遠遠大于異。
這就是身處21世紀的白種西方人可以欣賞李白詩歌的原因。那首著名的詠嘆月亮的小詩《靜夜思》:“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 這也是為什么我自己可以很容易的想象、回味八世紀的唐朝——而在當時的西方世界,幾乎沒有什么像樣的文學作品可言。那時候,一個叫李白的詩人在滿月的夜晚,躺在臥室里,他的心里充滿了悲傷和思鄉懷故之情。
文學的普遍性與特殊性的命題,以及一個特定作家塑造他所喜愛的風格主題會受到無常命運的撥弄與影響,所以這個命題具有廣泛性,我無法給出單方面的答案。《戰爭與和平》、《神曲》、《哈姆雷特》、《百年孤獨》等西方經典,中國讀者真的讀懂了嗎?杜甫的詩歌、《三國演義》、莫言的當代“紅高粱家族”系列小說,又是如何對我們這些生活在哥倫比亞,丹麥或摩洛哥的讀者產生難以釋卷的閱讀愉悅的呢?此外,上述種種文學杰作用不同語言,講述了相似的故事,但它們未必就能真切回應當今中國或加拿大社會面臨的最緊迫的道德、情感難題。盡管如此,人類的基本人性足夠相似,“創造性寫作”是一種普世行為,這些作品都可以成為范例。因為這種相似性與普世性,它們被翻譯成任何一種重要的人類語言,就能獲得相應的認可。
毋庸置疑,東西方之間的分隔遠不止是一個名為“太平洋”的海洋阻隔這么簡單。之所以叫“太平洋”,而不是其他的名字,是因為麥哲倫首次環球航行,從南美合恩角駛向菲律賓群島時,居然風平浪靜,未曾遭遇任何風暴襲擊。當然太平到此為止,麥哲倫本人還是在1521年死于當地土著之手。幽默感、審美趣味、社會流動性或阻滯性、處理生死的方式,所有這些,都是習得的結果,而非與生俱來的遺傳。因此盡管東西方在文化上的一切(包括文學)必然有所不同,但我們寫的東西總是可以相互理解的。此外,如果文學作為一種藝術形式,一種文化中最精致的表達方式,那么遠東就有很多值得借鑒的地方。
古老的國家有足夠的時間去構建古老的傳說、民間故事、文學學問和創作神話。甚至,在歐洲和北美產生文化方式之前,遠東就已經發明了字母或其他表意文字。比如,中國人開始燒制高溫陶瓷的時候,歐洲鴻蒙初開,居住著幾乎不知道輪轂的若干部落。順便說一下,我有時習慣把格蘭德河以南的大片陸地排除在西方世界之外:我說的是幾百年前的整個南美洲。這里居民的祖先,也來自亞洲大陸穿越白令海峽,擁有非常古老的歷史、豐富的文化傳統,如民俗、儀式、口傳文學,具有象征和智慧。內扎華?科伊特,一位15世紀的哲學家、戰士、建筑師、詩人和“提拉托尼”(意為前哥倫比亞統治者),就給我們留下了令人難忘的詩歌。
西方哲學家廣泛討論了各種對立的范疇,恰如在東方人們強調陰陽互補等概念。 我們確實有所不同,但我們有著共通的人性,所以我們可以不在乎眼睛形狀、皮膚顏色諸如此類的差異,我們被聚集在這種被稱為“文學”的不可思議的努力之中。翻譯比其他任何事都更能見證深層次的文化差異,這些差異往往導致嚴重的誤解、敵意,甚至加諸他人的統治或公開戰爭。
關于跨文化交際過程中的風險,有一個迷人的故事,說的是法國傳教士受遣,前往加拿大北部,去皈依當地的的因紐特人。雖然新約將耶穌定義為“上帝的羔羊但譯經的傳教士們面臨一個困難。他們不知道是否應該直譯”羊羔”這個詞,因為因紐特人從未見過山羊、綿羊這一類的動物,正如一個生活在偏遠農村的越南農民從未見過北極熊一樣。他們最后選擇用海獅來替代“羊羔”,便于因紐特人理解圣經,但是是否背離圣經的本意呢?無獨有偶,東西方對顏色的寓意不盡相同:在中國文化中,紅色代表幸福和幸運,但在西方代表著肆無忌憚的激情,甚至是邪惡,中世紀描繪魔鬼時就會選擇紅色。豬在西方人眼中,是一種骯臟的動物,但是只要越過國際日期變更線,它的寓意就會變貶為褒,象征著繁榮。同樣,蝙蝠在西方作品中,常常與巫師和黑魔法相關,而在東方人的意象中,蝙蝠是吉祥的動物。
我們的幽默感、審美觀念、社會流動性或阻滯性、我們對來世的看法,都是學習的結果,而非得自遺傳。這就是為什么我們只能在自己的認識和規范中,領略文本和故事的意義,獲得感動或激動,所謂想象也是就規范而言的。文學究其本質不過是一種想象的行為。東方和西方用不同的方式把握現實。明朝一位邊緣地區的瑤族女性李唐妹,是一位云南的牧羊女、蠻族土官的女兒。明憲宗征討蠻族,李唐妹與其他女子一同被俘虜后入了宮廷。因為她警敏文字,進京后被授為女史,偶然得寵皇上,誕下了皇子。這樣的題材,仿佛就是2018年德國發生的故事,這也是一個文學普世性的例子。李唐妹和紫禁城里的主人春風一度,發生了私情,但礙于禮法,皇上不能娶她,原因之一是瑤族女性不纏足,李唐妹的天足成為了障礙。纏足在明帝國宮廷禮制中意義如此重大,而這一禮制對于西方人,比如維京人、殖民地時期美國的貴格派、法國抵抗運動的成員或多倫多的當今居民來說,沒有任何意義。但這位瑤族孤兒,死后被中國朝廷追謚為圣皇太后的故事,仍然在人的腦海里,引發了關于文學母題普遍性的追問。
什么東西可以激起人類的欲望,如性欲、權力欲或物欲?如何理解諸如某些社會階層天然是劣等人之類的偏見?盛行的原因又是什么?為什么一個女人,竟然會因為嫉妒另一個女性去毒殺她?為什么世界各地的人們,無論古今,都希望通過生育傳宗接代,或者透過子嗣窺見來世?至親者的死亡,何以如此擾動生者的生活?這就是文學的普遍性,這種普遍性的目的,在發揮作用。作家的工作就是用詞語來描述人類狀況的復雜性。我們不變的人性使得東方和西方的恪守,彼此抵牾的傳統的人們,能夠通過偉大的小說或詩歌,神奇地跨越文化差距。
我自己的寫作深深植根于對跨文化的文學作品的借鑒,并源于對“他者”的濃厚興趣。我出生于加拿大,最終自愿嫁到墨西哥生活。在成為作家之前,我選擇地理學作為本科課程,因為自兒時起,我一直對地圖、旅行文學和世界上令人震驚的多元文化著迷。馬可波羅可能是我的第一個浪漫的、但是柏拉圖式的愛情對象。晚上十二點,我夢見他騎馬穿越蒙古草原,與中國商人交換絲綢。當被問及我讀過的最激動人心的書時,我的回答是歷史學家丹尼爾?布爾斯廷所著的《發現者》。無論是小說,還是詩歌,他的精彩文章都與發現有關:人體如何被逐漸解剖,文藝復興時期到達錫蘭或巴西的歐洲水手們的偉大航海時代,恒星和行星在我們身上激起的敬畏,跨越東西方。
我曾六次踏足中國。這些亞洲旅行讓我保持一顆謙卑的心,我覺得自己的認知始終是有限的。漫步在北京的街道上,我無法讀懂中國的表意文字,這種文字居然基于意念,而不是像西方文字基于表音。因此,我不知道我路過的是酒店、殯儀館、理發店還是餐廳。這一事實使得中國對我而言,既神秘又奇異,我的未來寫作肯定會受到它的影響。 我在一首詩的最后一行這樣寫道:“我時不時納悶,我在臨終時到底會說什么語言”。
(翻譯、整理:黃少政、虞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