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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作家協會主管

      哈羅德·布魯姆:我將文學批評的功能多半看作鑒賞

      來源:文藝報 | 劉淳  2017年03月10日06:55

      美國學者、批評家哈羅德·布魯姆為切爾西出版社編輯文學批評文集,從1985年開始,已經出版了無數單行本。在這部叢書出版20周年之際,布魯姆將自己發表過的導言重新整理,分6冊出版,其中一冊名為《史詩》。不過,翻看目錄,會發現其所評論的作品,始于舊約《圣經》,終于哈特·克萊恩的詩歌,中間不僅包括了傳統意義上被歸為“史詩”的荷馬、維吉爾和彌爾頓,還包括了日本的《源氏物語》、華茲華斯的《序曲》以及惠特曼《我自己的歌》。翻過目錄,讀者心中不免浮起一個疑問:布魯姆所說的史詩,到底指什么?

      毫無疑問,布魯姆的定義與古希臘口傳英雄敘事詩(以《荷馬史詩》為代表)不同,也不限于其后在此傳統之下文人和學者的個人創作(以維吉爾和彌爾頓的史詩為代表);布魯姆在《史詩》中討論的作品,甚至可能根本沒有詩的形式?;蛘哒f,該文集選擇評論的對象,標準不在于通行的文學體裁,而在于作品內在的精神氣質。布魯姆說,貫穿但丁、《失樂園》中的彌爾頓、亞哈和惠特曼的英雄精神,可以歸結為“不懈”,“或可稱之為不懈的視野,在這樣的視野里,所見的一切都因為一種精神氣質而變得更加強烈”。

      如何理解這種不懈呢?這種不懈所要面對的,是時間的永恒流逝。布魯姆整部文集中都關注了時間與不朽的問題,他在這個系列的前言中就談到:“時間腐蝕我們,摧毀我們,而時間更殘酷地抹滅庸劣的小說、詩歌、戲劇、故事,不論這些作品道德上如何高潔”。在作品的世界里,主人公要面對無可避免的死亡,面對時間的摧殘,他們的反應和行動決定了一部作品的精神氣質;在批評家的世界里,時間會帶來遺忘,會顛覆當下人們所尊崇的道德等諸多標準,故此批評家對作品的判斷和揀選,不應以一時的風氣為準,而應當考慮更能經歷時間考驗的標準。

      厘清了時間對于作品和批評家的意義,也許就能更好地理解該書的主題和作者評價作品的標準。布魯姆認為,史詩的主人公是“反自然的”,他們的追求是“對抗性”的。所謂“自然”,最大的力量之一,莫過于時間的恒常消逝;而與時間流逝的對抗,對永恒的不懈渴求,就成了偉大史詩的標準。于是,匯集在這部文集中的作品,雖然內容和體裁各異,涉及不同的宗教和信仰,文化背景也很多樣,卻都有一以貫之的內在氣質。這種氣質統一了這部名為“史詩”的作品。而對于批評家來說,面對時光大浪淘沙般的揀選,更應該將評判的標準放在作品本身。布魯姆強調,他認可的批評標準只有“審美光芒、認知力量、智慧”三條,無關道德批評,也無所謂“相關性”;“在遲暮之年,我將文學批評的功能多半看作鑒賞”。故此,他惋惜勞倫斯因女性主義者的指控而“被徹底驅逐出英語國家的高等教育”,學生因此與一位偉大而獨特的作家失之交臂。他反對把宗教或世俗之間的區別看作詩歌的區別,因為這有違純粹的審美標準:“判斷一部本真的詩歌比另一部更宗教或更世俗,在我看來,這種看法是社會或政治的問題,而不是審美的判斷”。布魯姆對上世紀60年代之后美國的文學系逐漸被各種“主義”所影響甚至主導的現狀非常不滿,在不同作品和場合中表達過自己的態度,反對套用各種“主義”來解讀文學作品。他在《西方正典》一書中寫道,西方最偉大的作者們顛覆所有的價值觀,不管是我們的,還是他們自己的;我們不應該希望通過閱讀西方經典作品來形成有關我們社會、政治和道德的價值觀;“在我看來,服務于某種意識形態而進行的閱讀,根本算不上閱讀”。在他看來,這種態度只會毀掉好的作品。這種態度,曾得到很多認同,也招來很多批評和不滿。

      除了批評的標準和原則,布魯姆撰寫文學批評的方法也值得注意。布魯姆的文章并不是寫給專業研究者的,故此并沒有采用學術論文的體例和寫作方式;這些文章文風平實,語言流暢,風格介于雜文和隨感之間,有時甚至有些天馬行空,想到什么地方就漫開一筆,說些相關又無關的話——至于相關和無關的標準,則要靠每個讀者來體會。僅舉一例:布魯姆談及但丁及其傳記時,想起自己鐘愛的莎士比亞,于是便提起自己反復推薦給學生的莎士比亞傳記。文集中并沒有討論莎士比亞的文章,可以說布魯姆在跑題;但對愛書之人來說,讀一本好書而又發掘出更多好書,樂莫大焉。有些漫筆似乎漫不經心,卻也透露出作者的態度,比如提到學問淹博的彌爾頓,如今已不易被人理解,布魯姆順便抱怨了這個時代教育的貧乏:“我在耶魯大學已有半個世紀,至今不曾聽見某位同事評價某人十分‘有學問’。飽學之士已不時興。”這樣的議論并不刻意標榜客觀,又常常出現在不經意處,令文章格外好看。布魯姆對作品及其相關評論的批評,則往往極為敏銳通透,常有直指人心的力量。例如,布魯姆敏銳地指出,西蒙娜·韋伊將《伊利亞特》讀作“力量之詩”是一種誤讀,因為“她的靈自然是希伯來人的,而根本不是希臘人的,從而與《伊利亞特》文本格格不入”。在談到維吉爾史詩時,布魯姆說:“我們閱讀《埃涅阿斯紀》之時,心下便會蓄疑,該相信這支歌本身,還是相信那歌唱之人。那歌唱之人雖與奧古斯都都有瓜葛,卻依然在歌外蘊含了一種渾厚、絕望的意味,迥異于這部史詩昭然若揭的官方意圖?!碑斎唬x者可能也會在某些地方與布魯姆有不同意見。比如,布魯姆對于荷馬史詩的若干評價似有失公允。布魯姆認為《伊利亞特》的主人公阿喀琉斯稚氣如孩童,認為“荷馬式理想是角逐首席”;而且抱持這種理想的民族只關注一時勝利,并沒有“在時間王國里角逐”。阿喀琉斯近乎孩童的率性、直接和執拗,正因為他是惟一確知自己死亡的英雄,死亡的確定和臨近,令他比旁人更有緊迫感,從而更加直接和執著地追求他最想要的東西。角逐首席并不是荷馬史詩的真正意義,也不是荷馬英雄的最高追求;角逐首席更遠的目標正是與時間對抗,因勝利而贏得不朽的聲名,從而沖破個人生命和有限人生的局限。

      雖是面向大眾的評論,但要真正領會每篇文章、每句議論的妙處,并非容易的事情。如前所述,文集中所涉及的作品,跨度相當大,而以布魯姆學問之淹博、視野之開闊,評論時往往縱橫捭闔,對相關傳統、類似的作品和人物、出色的學術批評作品,信手拈來,駕輕就熟。讀者如果沒有相當的閱讀量“打底”,恐怕難以充分領會布魯姆的論述。然而,讀者們也不必因此氣餒。該書(以及布魯姆的其他文學評論集)既適合已有較大閱讀量的讀者通讀,也適合讀者在對某部作品發生興趣時單篇閱讀;更不妨將此書看作一個閱讀線索,按圖索驥,一本本去追尋布魯姆推崇的好作品。很多時候,布魯姆大段地引用原文,并沒有過多論述,似乎是讓讀者自己來看看這些作品有多么美好,多么值得閱讀和再閱讀:讀過的人可以重溫這些難忘的時刻,而沒有讀過的,可能被就此打動,與一本好書相識。

      翻譯《史詩》并不容易。整體說來,中譯本語言流暢典雅,可讀性強。除一些難免的錯譯之外,還有一處不足,即遣詞造句中用了較多生僻的詞句,可能會給讀者帶來新的隔閡。布魯姆的原文固然學養深厚,但并不晦澀,遣詞造句之間,并沒有給讀者別設障礙。此處僅舉幾例。比如,作者說20多歲的彌爾頓在《沉思頌》中想象老年“sublimely picturing himself as a new Orpheus”,譯作“颙颙卬卬地,自詡是新俄耳甫斯”,在文風和語意上都與原文有所偏離。原文第32頁提到維吉爾成為某種proto-Christian poet,proto當為“原型”、“源頭”之意,譯作“典型基督教詩人”不妥。原文中提到的Jove和Jupiter實為同一個神的不同名字,譯者分別寫作“宙夫”和“朱庇特”而沒有做任何說明,恐怕也會給讀者帶來困惑。一個較大的錯誤出現在原文第5頁,布魯姆形容J作者的雅威(對天主的古老尊稱)除了有崇高、玄秘、爭強好勝、好奇、易怒等特點外,也很heimlich。譯者譯作“隱秘”,但根據上文和接下來一段關于“人格化”和“神格化”的討論,這里應該是要形容雅威也有日?;呐e止:“明智地避免在近東溽熱之時外出,喜歡在傍晚的涼氣里散步……”等等。德文heimlich詞條下,有一個意思等于heimelig,根據文意,宜譯作“家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