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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綠色”、“無添加”、“原生態”、“接地氣”……走出劇場的觀眾你一言我一語地交談著,難掩內心的激動。乍聽這些字眼,像是在評說一種綠色無公害的有機蔬菜,然而在這里大家說的可不是什么蔬菜,而是一個來自西南邊陲、名不見經傳的少數民族小劇種——彝族古劇《撮泰吉》。
作為參加第四屆中國少數民族戲劇會演的劇目之一,貴州彝族古劇《撮泰吉》近日亮相北京民族文化宮大劇院。《撮泰吉》主要講述了彝族祖先創業、生產、繁衍生息、遷徙的歷史,反映了人類從蒙昧狀態逐漸進化、解放雙手直立行走的神話故事,弘揚了勇于犧牲、樂于奉獻的民族精神,彰顯了畢節地區悠久厚重的彝族文化底蘊。該劇以其古老悠久的題材、古樸而又新穎的表現形式、鮮活獨特的表演以及精美絕倫、氣勢宏大的舞臺呈現方式,帶來了極強的視覺、聽覺沖擊力,令京城觀眾耳目一新,倍感“震撼”。
“撮泰吉”為彝文譯音,“撮”意為“人”,“泰”意為“變化”,“吉”為“游戲、玩耍”,三字聯系起來翻譯,可理解為“變人戲”或“人變戲”,是一種古老的戲劇表演形式,被當地人認為是“人之初、舞之始、戲之源”。了解戲曲史的人大都知道,中國戲劇史一般認為在北宋繁華城鎮的“瓦子勾欄”中演出的“雜劇”為中國戲曲成熟的標志,我們稱之為“宋雜劇”。這個時間大致為11世紀中葉,如果以此為時間節點上推500年,大致在初唐年間,中國戲劇已經出現雛型,相關劇目及其表演形式有歌舞小戲(如《踏瑤娘》)、角抵戲(如《東海黃公》《參軍戲》)、皮影戲、傀儡戲、木偶戲等。在唐之前,與戲劇有關的就是巫術祭祀、樂舞。按照王國維的觀點,有歌舞而不演故事的叫“樂舞”,演故事的才叫戲劇。而彝族古劇《撮泰吉》恰恰是在祭祀儀式中,完整地演繹了一個有因果關系的戲劇故事。因此,戲曲理論家曲六乙說:“《撮泰吉》是中國戲劇的‘活化石’,至少把中國戲劇史上推500年。”這種戲劇自1984年被發掘出來以后,引起了學術界的極大興趣。2005年,被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作為少數民族戲劇劇種的重要代表,彝族古劇《撮泰吉》的重要價值或許并不僅僅囿于其戲劇藝術所能達到的成熟度和高度,更在于其在文化傳承上所彰顯出的彌足珍貴的重要意義。《撮泰吉》原劇是在荒山野嶺或村頭場壩上表演,時長大致為10分鐘。這次應邀晉京參加第四屆中國少數民族戲劇會演的舞臺版《撮泰吉》,由黃湘擔任總編導,集合一批國內知名專家對原劇目進行了精心編排,將這部充滿文明“密碼”的戲劇,從荒山野嶺搬上戲劇舞臺,在保持原始戲劇韻味的基礎上,加強了該劇的情節吸引力和戲劇張力,使該劇目更具可看性和震撼力。正如黃湘所言,舞臺版彝族古劇《撮泰吉》演出了從猿到人的進化歷史,再現了原始戲劇的經典范式,呈現了“萬物有靈”的信仰觀念,張揚了奉獻犧牲的民族精神。中國戲曲音樂學會會長朱維英看過《撮泰吉》后說:“我是搞戲劇音樂的,該劇音樂我最為欣賞,木擊、石擊之音與遠古劇情天然一體,效果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