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地域文學的創作資源

      http://www.fxjt168.com 2015年04月22日07:26 梁鳳蓮

        地域性與民族性有一個共同的地方,即情性基因里的獨特是流淌在血液里的,是永遠也改變不了的。一個人無論來自哪里,只有通過對文化的相互了解,才可以促進相互的了解。

        作為一種情感寄托,對土地普遍性的眷戀,這是地域催生的一種共識,視野與生長的原點是重要的,思想和激情緣此而來。而文藝創作能否走得更遠,除去寫作技巧上的因素,更主要的是看創作有否扎實的本土地域經驗和宏大的全球化視野。要做好本土文學創作,就必須對本土的文化傳統演變有深入的了解和認識,才能把握好地域性的根脈與神韻。本土經驗是一個作家寫作的精神底子,既有傳統文化的深厚積淀,更有地域氣派的民風民情民感。深切的本土經驗才不至于缺失本土意識、缺失文化情懷、缺失獨特性,這樣的文學才可以獲得更高的價值。因為,一個創造力很豐富的社會,文學就融合在他們的日常生活中,而創作的根脈也生長在這種日常生活中。

        當代中國的城市文化還沒有完全以及完善地建構起來,城市文學自然也在建構之中。對城市歷史的多種體驗,對城市生活的切實感受,是書寫城市生活最重要的依據。而文化的歷史感,無疑應該是文學的重要選擇。只有盡可能地反映地域特色,才能進而去完成中國特色的文化想象和創作呈現。地域文學創作的第一原理,就在于使文學接通“地氣”,增強文學存在的生命與根脈的活力。要把握好文學創作生命之源的秘密,就必須好好理解地氣地緣、天地人心、習俗風尚、審美趣味等等跨越性的命題。

        文學創作需要確立一種“原鄉精神”。“原鄉”的“原”就是要找尋精神里的本根屬性,文學創作假如不深入觸碰到土壤里真正的存在奧秘,把握這種經年累月積淀下來的底氣與內涵,創作就很容易產生漂離或者游離。所以,發現與彰揚本土文化的品格與氣質尤其重要,同樣,趣味與襟懷的超越性一樣重要。也就是說,題材視角是本土的,但審美風格以及價值觀則是具有普遍意義的。所謂傳統與現代的關系,就是有沒有能力、感情以及深入的開掘去對傳統進行推陳出新,這是一個發展理念的問題,也是一個藝術功力的問題。如何讓傳統的東西隨著時代的發展,以鮮活的生命力滿足時代的審美和情感需要,并不斷散發出新的獨有的魅力,本土題材不僅僅是屬于本土的,它的豐富的文化內涵應該具備更深遠的影響力。歸根到底,怎樣將地域的個體的命運與家國情懷結合起來,這才能既體現本土特色,又能呈現民族精神。

        本土文學與本土文化的關系是相輔相成的,本土文化是本土文學的根脈,本土文學是本土文化的果實。

        文化身份決定了文化立場,決定了藝術創作的原則,文化身份決定了文化自信,決定了本土特色與魅力。技進乎道,藝進乎德,由于文化自信缺乏癥,而導致了“本土化”與“地域化”的營養不良,導致了創作個體主體性的喪失。這種慣性的“脫節”,造成了長時期以來藝術創作處理“本土化”的歷史與現實能力的滯后。

        文化有地域性,不可能不問地域而籠統地談文化。文化不僅有時代差異,也有地域差異,地域文化的主要載體,就是文學藝術的創作表達。中國文學從源頭開始就是有地域性的。

        自古以來,中國就有地域寫作的偉大傳統。無論城市的一體化發展到什么樣的程度,無論所謂的現代化模式如何格式化了各種不同,是因,地域的差異依然存在,經驗的差異依然存在。并且,地域性寫作作為一種地方文化保存與傳承的重要渠道,它構成了具有自身特征的區別性價值。而且,就目前的地域文化與民間經驗而言,地域寫作顯示出保護與傳承傳統文化的特色及魅力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文學藝術創作不同于經濟全球化,而是要保持本民族的指紋和血脈。在文化、在民族精神中,每一個民族要更多去理解自身的特殊性,這是一個民族最廣泛的基礎和最深厚的不可更改的記憶。地域文化有著很多獨特的發展形態,也有其特殊的文化價值。

        文學是在時間和空間中形成和發展的,時間就埋藏在空間里,歷史就深藏在記憶中。所以,要在乎自己的家園和歷史,要在乎傳統的民族精神。所謂的養氣、養性、養情,都有一個時間的過程,都有一個持續的補充的源泉,這就是地氣,始終要保持那種廣采博納的意識,就是指這種從容淡定。不然釋放完了、傾泄完了,就沒有后續的東西了,因為后勁已經給透支了。知行合一,君子是做出來的不是講出來的。我們都不孤獨,燈光不曾熄滅。

        文化認同與家園意識是文學創作的支點,一如人性與社會性的真相是文學創作的核心。地域文學在中國文學里,雖不及鄉土文學成為一個最基本的主題,但一直以來也是一個很主要的命題,并不缺乏經驗和成果。只是當這個地域文學演變為實實在在的城市文學,那么對它的寫作與探索則變得艱難起來,事實上整部中國文學史并沒有多少城市作品,我們是個農業大國蛻變而成的現代社會,前面沒有經驗可尋,城市發展像一個發酵生長的生物,每一個時段都在演變與發展中,它的歷史進程也在變動中,要把握城市的真相,要把它上升到文學意義和審美上來考察與體驗,都存在著一個漫長的探索與審視的過程,就如同城市發展的成熟一樣,城市的地域文學也需要不斷地去開掘和完善。

        而回到城市本身,對它的認知、把握、書寫與呈現,就有著更多的難度。很多城市不是一個積累豐厚的泱泱古都,大多是成熟于近代的一個個區域城市,尤其是漸進演變成一個移民城市,四面八方的來人匯聚在這里,不同的文化意識在這里碰撞,故土情懷觀念本就淡薄,文化背景本就斑駁,要讓城市的本相浮現出來,還得撥開很多的霧靄。同時,目前城市所具有的實用特性,現在的說法是實用主義,似乎一切都是實用的,一切都是當前利益換現,由是本土文化要么被遮蔽,要么變成了點綴的元素,或者變成了很難堪的蒼涼的手勢。

        因此,文學更需要一種城市精神,去追問這塊土地發展的真相。這個原鄉里的“原”,就是要找回精神史文化史里面的根性。假如不去追問藝術創作里的原鄉精神,不對本民族的文化有一種信任感,尤其沒有勇氣去探索生活的這塊土壤的文化的力量,就很難在作品中指認出深厚的文化特色,就很難成為反映與再現生存真相與社會發展的載體,很難把握它的精神血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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