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把作品放到網上傳播,是否允許網站轉載自己的作品,這是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內容。而信息網絡轉播權專屬于著作權人,著作權人之外的任何人,都必須經過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使用費。當然,如果著作權人明確表示放棄信息網絡傳播權和獲得報酬權的除外。
根據《信息網絡傳播保護條例》規定,網站在下列幾種情況下轉載作品時可以不經作者許可,不向作者支付報酬:
1.在對作品“合理使用”的情況下,或者是圖書館等公益事業單位在向“本館館內服務對象”提供“合法出版的”數字作品的情況下,可以不經許可,且不付報酬;
2.“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或國家教育規劃”的遠程教育機構使用一定范圍的作品的,可以不經許可,但必須付酬;
3.“為扶助貧困”的目的“向農村地區的公眾免費提供”一定范圍的作品的,可以不付費,但必須以公告形式取得權利人的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