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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申:吃了300頓“派飯”之后

      http://www.fxjt168.com 2014年11月28日14:12 來源:中國作家網 何申

        自上世紀80年代始,我發表中篇小說《鄉鎮干部》,爾后有《窮縣》《窮鄉》《窮人》《村民組長》《村長》《鄉長丁滿貴》《一縣之長》《富起來的于四》《年前年后》《谷雨前后》《鄉村英雄》等“鄉鎮干部系列中篇”近百篇。同時還有我編劇或他人改編的《一村之長》《一鄉之長》《青松嶺后傳》《信訪辦主任》《能人于四》《男戶長李三貴》《大人物李德林》等影視作品。于是就有評論文章寫“何申出生在農村、在鄉鎮工作多年。他對當代農村生活非常熟悉,所以才寫出這些活靈活現的鄉村人物和故事……”

        我謝謝人家的夸獎,但不得不糾正:我真的不是出生在農村,也從沒在鄉鎮工作過。說來慚愧,18歲之前,我一直生活在天津市原英租界五大道的洋樓里,連山是什么樣子都沒見過。是上山下鄉的運動把我弄到了塞北變成一名農民,在大山里苦干5年后在承德市工作安家。因為當時政策允許一個孩子戶口辦回天津,很多老知青由此也都想辦法調了回去。我也有機會,1992年天津市委宣傳部同意調我并定下當文藝處處長,還給一套房子。那天談罷很激動,走在繁華的街上,我卻忽然想在這里還能寫鄉村小說嗎?想想,一點感覺也沒有。回到承德正好有下鄉去工作隊的機會,別人都不愿去,我主動報名,就到了拍電影《青松嶺》那個縣的一個山村里干了半年。村子不小,從村東到村西,循環著一家一天三頓和村民一個炕上吃“派飯”,結果,把回天津的事吃黃了。但得到的寫作素材,絕對是太多太多。

        “派飯”,意為村干部“指派”誰家為下鄉的干部做飯。吃“派飯”,一般得早點去,幫著燒燒火聊聊天。如果人家老爺們愛喝酒,紀律也允許,哪怕開瓶山楂罐頭,中午這頓也是酒席了。你一喝,人家高興:瞧得起我,沒嫌我家飯孬。話匣也就打開了,村里家里的老事新事高興事煩心事都抖落出來,不聽都得聽。一個月30天,少說也得吃個七八十頓,半年少說也得吃300頓吧。吃完人是啥狀態?有趣事為例:

        1993年初春,山里天氣還很冷。忽然接到電報,讓我速到京西賓館領獎。好事!進京該穿體面些,但整天和村民在一起干活開會,沒空回家,穿著一冬不離身的藍棉大衣,一雙舊棉皮鞋就上了火車。到京西賓館門口,沒來過,想問問這是不,門衛一聲喊:“快走,不許停留!”把我給攆走了。走過去一琢磨,不行,我來干什么的?就掏出電報又返回說我是開會的,人家樂了說對不起還以為你是車老板呢。報到后得知要在人民大會堂領“莊重文文學獎”。我一看自己這身行頭尤其是鞋,實在太不像樣,吃了午飯就奔西單,但過長安街把我難住了:汽車一輛接一輛,在山里哪見過這陣勢!眼暈,欲進又退,末了還是一個老大爺說跟著我,這才過去。到西單進一家鞋店,叫服務員一通說,花40元買了雙內里是狗毛的高腰棉皮鞋,出來沒走20米,同樣的鞋30元。再走,忽然被一中年婦女一把抓住說:“好心大哥,你幫幫忙,我給我老頭做衣服,他有事沒來。你身量跟他一樣,幫我量量尺寸。”我說行,都跟著走了,一看要到開會時間了,忙道歉說來不及了走了。后來才知道,幸虧沒去,那是騙局。

        問題是,滾滾人流,她怎么單單就一下抓住了我?

        這就是吃了300頓“派飯”的結果!大山里的濃濃“地氣”,熏陶得我行為舉止都像山里的人,冷不丁來到大城市,實在無法適應。不用問,人家看一眼你走路的步態和眼神,馬上就斷定你是剛從鄉下來的。然而,這恰恰是我那些年鄉村小說作品噴發的最佳創作狀態。假如我整天在城里在機關穿得干干凈凈,假如我只是偶爾坐車到鄉下轉一圈,假如我就會說些城里人常說的語言,那么,我就是再能編故事,也寫不出那么多鄉村的人和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

        我體會,每個作者心里的“人民”是不同的。我的“人民”就是塞北大山里的農民、基層干部。我的“人民”的“事”,就是北方山區由窮變富過程中的那些新舊思想撞擊和人們砥礪前行所展示的“正能量”。

        原熱河省建制撤消后,承德地區很多年里一直屬于“貧困地區”,4萬多平方公里的山川里,有200多個鄉鎮。我最先了解“生活”,是因為工作的需要:檢查鄉鎮文化站建設。一輛破吉普,一位科長一個干事,我作為地區文化局長,坐在副駕駛的位子上,車轱轆一轉就鉆進山溝,一鉆就是十天半月,每年起碼“鉆”個兩三次。走到一個鄉鎮,趕上飯點,就進伙房吃。天黑了,就住下。沒有客房,睡不在鄉鎮的干部的空床。沒空床,住大車店大火炕。幾年里我把這些鄉鎮差不多全走到,與許多縣鄉干部成了朋友。隨便揀他們的事寫寫,就是一個中篇。寫《鄉鎮干部》,連題目都是在要送稿時隨手寫的,完全不是刻意追求什么。

        當然,小說又不能等同生活,塑造讓讀者可信可愛的文學人物,也要付出極大的努力甚至很大的代價。寫長篇小說《梨花灣的女人》時,我當時是地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請了20天創作假,每天寫12000字。但在上世紀90年代初,你當部門領導又寫小說,很難被人接受。才寫到第10天,也不征求我的意見,就把我工作變動了。我知道后只提出一個條件:再給我10天假。1998年寫長篇《多彩的鄉村》時,我是承德日報社社長,我知道沒法請假,索性打報告辭去社長職務。這意味著從此我出門得騎自行車,來了朋友全得自己應付。承德是旅游城市,當時還是“旅游靠朋友”的概念,每到夏天,在位的都頭疼,我把位子扔了,可想而之,需要多大的勇氣。但我還是毫不猶豫地把手里的權都扔了。當時我就想,人家農民無權無錢,不也是一輩子,咱干嗎舍不得。

        為鄉村小說創作,我回歸了平民生活。現在回頭看,我非常感謝我的“人民”。為了寫他們,我無意中避開了許多同時期官員難以避開的誘惑。曾經的朋友熟人,有的人因金錢入獄,有的因權色交易把家弄散了,還有的心里煩事太多抑郁了……而我如今躺在床上,除了想想小說、隨筆再寫點啥,寫完找誰喝點小酒,別的什么都不想。出門也不擔心家里。我跟人家講,寫《青松嶺后傳》10集,1000元一集。買房子我買在8樓,沒電梯,為啥買?便宜。

        最后再說前面提到的買狗毛棉鞋的事:穿著新皮鞋去領獎,倒是體面,可把我熱壞了。在京西賓館會議室,一看人家女服務員都穿著裙子呢。我偷偷把鞋脫了,襪子上粘的全是狗毛,成狗爪了:人工假皮毛,偽劣產品!后來一想這不是鄉下,又穿上了,跟哪吒踩風火輪一般,那也得忍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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