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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藝不能當市場的奴隸”

      ——從文藝工作座談會精神看當下文學創作的風格問題

      http://www.fxjt168.com 2015年01月23日10:06 來源:中國藝術報 胡睿臻 余三定

        中國當代的文學寫作中,有一部分作家密切關注社會轉型時期人們的生存狀態和心靈困惑,努力嘗試適合于自己的觀察視角與創作方法,形成了鮮明的創作風格。但是,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在文藝工作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所指出的,當下的文學寫作“存在著抄襲模仿、千篇一律的問題,存在著機械化生產、快餐式消費的問題” 。題材類型化、內容程式化、生產批量化,這些不良現象導致相當一部分文學作品缺乏鮮明的個性風格。研究者大多把這些現象歸因于寫作的市場化,歸因于文學的消費娛樂功能。他們認為:鮮明的風格來源于作家對個性和創新的堅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作家為生存為金錢寫作,往往會放棄個性與創新。市場與個性風格之間似乎形同水火、不能相容。

        一

        風格來源于個性是關于風格形成的經典觀念。風格往往被看作為作家作品的與眾不同之處,和作家的主體特性、創作個性緊密聯系在一起。羅蘭·巴特強調風格的私人性質,把風格看作一種個人的、封閉的過程,但他也說“風格的所指物存在于一種生物學或一種個人經歷的水平上” 。其中的個人經歷就包括了文化習俗與社會環境對個體風格的影響。綜合他的這些看法,文本風格由三個因素形成:作家的先天素質、后天經歷、文本中其他文本的特點及它們之間的構成方式。無獨有偶,劉勰說“文變染乎世情,興廢系乎時序” ,個人的創作風格要受時代風氣的影響。他還認為不同文體的體式風格不同,作家的天資學識決定他所擅長的文體。所以,時代風格、文體風格與天資學識是劉勰觀點中構成作家作品風格的三個因素。在他們的看法中,先天素質或才力占主導地位,文化習俗、社會環境和體式規定只有轉化為作家個性與才能,才會對風格的形成起作用。綜上所述,風格由文化文學傳統、時代風氣、個人才力相互作用而形成。

        文化文學傳統和時代精神影響作家寫作風格的途徑一般有兩種。一是生活教育的自然習染。廣義的文化指人類物質和精神文明的總和,體現在生活的各個方面。特定的文化傳統和時代文化對作家而言就像水對魚、空氣與人的關系,無論自覺或不自覺,他們的創作風格都要受這兩種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它們主要通過實際生活和教育學習,作為作家觀察、感受、思考的對象進入作品的題材內容,以作家觀察、感受、思考、寫作方法的方式轉變為他們的文學能力。它們雖然外在于作家,但是卻內化為作家的素質,成為作家自我認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它們對作家寫作風格的形成是一種建構式的參與,而非異己式的規定。一是社會體制的外在規約。它以社會制度或社會規律的方式對作家的寫作風格提出強制性要求。比如:中國古代文學以文人創作為主,歷代的人才選拔制度對文學風格的時代趨向與個人選擇產生了重大影響?婆e制度之后,文人身份分化為體制內的士大夫與體制外的個體,這種情形導致了同一作家在不同體裁作品中的不同風格。近代以來,救亡圖存成為中國社會的核心任務,政治成為影響和判別文學風格的主要標尺。

        二

        在上述這些認識的基礎上,我們再來看風格與市場的關系。

        風格與市場的關系只有在資本成為社會生活的主導因素時才成為突出的問題。商品經濟的發展促進了市民文化的繁榮,一部分文學活動因此轉變為商業活動。于是,市場供需規律成為影響作家作品風格的主要社會機制。在中國,元代雜劇自然、淺白、生動、酣暢的風格,明代小說、戲曲率真自然、通俗明白的世俗之趣,都是因市場的要求應運而生;國外不少著名的作家都有強烈的為金錢寫作的要求,巴爾扎克對此直言不諱,蕭伯納在《鰥夫的房產》 、 《華倫夫人的職業》上演受挫之后一度改變尖銳的批判風格,契訶夫早期創作簡潔而幽默的風格與《花絮》雜志提出的寫作要求有關。馬克思對藝術活動的深刻變化作了理論總結,指出在資本的運行中,藝術勞動變成了交易對象,詩人變成了雇傭勞動者;藝術活動變成一種特殊的生產方式,受生產的普遍規律支配;所以,消費需要也會對藝術生產起到導向作用。按照這種觀點,作家為市場需求而改變風格符合商品經濟的生產規律。但是馬克思也指出,精神生產不能完全等同于物質財富的直接生產,作家必須掙錢才能生活寫作,可決不應該為了掙錢生活寫作。當作家的寫作僅僅是出版商的盈利方式時,作家的勞動就是對自身的異化。因此,作家只遵從市場規律,作品風格喪失自己的個性,他的寫作就是異化勞動。

        馬克思的理論揭示了資本和市場作為外部機制對文學活動的規約。在這種情況下,寫作者一方面不可能完全放棄生存與市場規律對抗,一方面又要形成并堅持寫作風格的鮮明個性。在文學活動生產化、市場化之后,在寫作成為一種職業之后,寫作者面臨現實生存與藝術個性的兩難境地。在此之前,寫作者同時也是貴族、莊園主、神職人員、教師或士大夫、地主、幕僚、塾師,大部分人并不把寫作當做唯一的謀生方式。作品的風格在他們來說更多是純藝術問題,很少與銷量、生計相聯系。文學史上處理這種兩難境地的方式可以歸納為四種:完全迎合市場的要求制作沒有個性的低俗之作,像明清時期才子佳人小說的作者;靠其他職業謀生或增加收入,在文學方面卻保持了自己的特色,像晚年狄更斯的公開朗誦和惠特曼以新聞和撰稿謀生;對文學抱著如克萊夫·貝爾所說的宗教型熱情,甘愿窮困潦倒也堅持藝術追求,像川端康成寄人籬下卻探索形式技巧的創新;在適應市場的同時也以鮮明的風格贏得了市場,留下千古傳誦的佳作,像關漢卿、莎士比亞、蕭伯納的戲劇和馮夢龍、凌濛初、巴爾扎克、契訶夫的小說。毫無疑問,第四種是作家在風格和市場之間取得平衡、獲得雙贏的最佳方式;也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形成風格的三要素之間最合理的結合方式。

        在中國古代,影響文學作品風格形成的社會機制是官方的意識形態體制和文人寫作圈的流傳評價機制。元代,文學活動開始商業化,市場逐漸成為制約文學寫作風格的機制之一,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新中國成立之前。從延安時期到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作家生活在配給制和薪酬制當中,稿費制一度中斷或脫離市場規律。隨著改革開放的發展和深入,作家和出版機構被逐步推向市場,中國的當代作家中的一部分人由國家公職人員變為自由職業者和文學生產者,必須面對賣文為生的現實,必須處理收益與風格的關系;中國的當代作家中的另一部分人(大部分人)雖然繼續領取國家工資,但他們同樣被做“先富起來的人”所鼓動。在這個過程中,文壇和文學市場成為兩個性質各異又有重疊的概念;寫作者往往具有雙重身份,同時活動在這兩個社會圈子之中。面對市場與風格問題,中國當代的寫作者出現了很大的分化:不能適應市場環境的中止文學生涯,改弦易轍的迎合市場需求,其鮮明的創作風格成為歷史;在體制內已經取得相當成就并能適應市場環境的,在調整中堅持、發展了自己的風格,憑借原有的讀者群保持了穩定的市場份額;在改革中成長起來的部分作家,能較好地在取悅市場和從事藝術之間取得平衡,寫出一些既可讀又耐讀的作品;還有一部分寫作者,從作品第一次走向社會,就被含有商業意圖的文學活動打造定制,或者為了生計、為了金錢奮力寫作。

        三

        從理論上講,市場經濟環境中文學的風格應該更加多元,這幾類作家之間應該形成合理的結構布局。既然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了主導作用,人民群眾多種多樣的文學需求自然會引導作家的創作走向各自適合的領域。然而現在,文學類型化、程式化引起了廣泛的關注。這表明某類作品在文學市場占有過多的份額,吸引了過多的寫作資源。按照市場規律,出現這種情況的根本原因是人民群眾對某類作品的旺盛需求。所以,市場既反映生產方面的問題,也反映消費方面的問題。文學寫作缺乏鮮明風格的原因存在于作家和讀者雙方:目前中國大部分讀者的欣賞趣味與消費水平令人擔憂,部分作家一味迎合這種趣味的行為更令人擔憂。精神產品的消費不同于物質產品的消費,它還應當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追求社會效益。如果這樣的迎合一直進行下去,人民的藝術欣賞水準很難提高,也就很難得到更高的文學享受,文學風格缺乏個性的現象將會愈演愈烈。根據馬克思的理論,生產與消費之間互為規定。既然喬布斯可以用優質的產品制造出穩定的“蘋果”消費群,那寫作者能否積極主動地運用自己的聰明才智,以鮮明的風格吸引更多的讀者、提高讀者的文學水平呢?在這個問題上,前面提到的一些作家已經做出了榜樣,“普及中提高,提高中普及”的方針也可以被運用在市場經濟的文學活動中。

        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明確指出:“文藝不能當市場的奴隸,不要沾滿了銅臭氣。優秀的文藝作品,最好是既能在思想上、藝術上取得成功,又能在市場上受到歡迎。 ”這一精神為當代作家正確處理市場與風格、金錢與風格的關系指明了方向: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作家應該以具有鮮明思想風格、藝術風格的優秀作品贏得市場,努力追求藝術、經濟、社會效益的共同成功;而不是被市場所左右,以喪失思想水準、個性風格和社會效益為代價,換取經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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