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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藝不能綁在市場的戰車上(朱輝軍)

      http://www.fxjt168.com 2014年11月14日09:12 來源:中國作家網 朱輝軍

        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明確指出:“……生產關系的總和構成社會的經濟結構,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層建筑豎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會意識形式與之相適應的現實基礎。”所謂社會意識形式,就包括哲學、宗教和藝術等。恩格斯更是形象地將它們比喻為“更高地懸浮于空中”的領域。

        所以文藝不僅在市場之上,而且是在整個經濟基礎之上。只有歸根結底才受到經濟基礎的制約,但同時它們也對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其他因素產生反作用。市場,僅僅是經濟活動的一個環節;市場經濟,也僅僅是經濟運行的一種方式,它們與文藝的關系是交互作用的。

        我們現在進入到市場經濟階段,這是社會發展不可繞開的階段。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但市場并不決定社會生活的一切,尤其不能裹挾像文藝、法治、道德、宗教等這樣的意識形態。在10月文藝工作座談會上,習近平總書記針對新的時代課題,十分深刻而全面地闡述了關于文藝發展的若干重大問題,其中非常明確地指出:“文藝不能在市場經濟大潮中迷失方向,不能在為什么人的問題上發生偏差,否則文藝就沒有生命力”,“優秀的文藝作品,最好是既能在思想上、藝術上取得成功,又能在市場上受到歡迎。”這對文藝與市場關系的辯證判斷,值得我們深切領悟和反思。

        可是長時期以來,為什么文藝界內外都有不少人誤認為:文藝要綁在市場的戰車上呢?根本的問題,就在于要弄清:文藝作品究竟是不是商品,是什么樣的商品?

        從馬克思主義文藝理論的基本原理看,文藝作品可以是商品,也可以不是商品。我曾在《文學的位移:作品—產品—商品?》(1995)一文中,依據馬克思主義的觀點,認為:文學及藝術,首先是作品;在進入工業經濟時代后,可以是產品;進入市場經濟時代后,也可以是商品。

        作為產品和商品,文藝因此生成了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在精神價值之外,還可以成為一種物質財富。一尊兵馬俑,便可價值連城;幾塊漢像磚,更是富可敵國。從國際間來說,軟實力的競爭,不僅是國民精神影響力、滲透力、號召力的競爭,也涉及到文化產品作為物質財富的競爭。好萊塢電影就是典型的代表。正是由于文藝作品具有無法估量的經濟價值,所以招來了眾多所謂“經濟人”蜂擁而至,云集于此。這,究竟是文藝之幸,還是不幸呢?

        尤其是成為商品之后,文藝自然就要進入市場;但我們一定要指出,因文藝主要不是商品,因此也可以一半由市場運行,還可以完全不進入市場。這就是文藝與市場關聯的三重方式。當然文藝與市場之間的關系,是多重的,比如市場對于文藝的制約,文藝對市場的影響,以及文藝與市場的互動,等等,不是這篇短文能說清的,異日再專門探討。此處可簡潔地講幾句:市場確實可以推動文藝的傳播,而文藝也能對市場加以引導,二者的相互作用都有助于提升或拓展對方……

        而就是進入市場作為商品的文藝,也還是特殊商品,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即便是那些專為市場而生產制作出來的言情、武俠、警匪、諜戰小說影視等,也要有比較鮮活的人物形象、令人可信的故事情節、具有生活氣息的社會場景以及一定的文采,最主要的,還要有符合大眾心理的倫理取向。盡管可以不要求它們有多少獨創,能流傳多久,但一定的思想內容和社會內涵是必不可少的。因而絕不同于手機、汽車等的生產。連藥品生產都有特殊的嚴格要求,對文藝這樣的“精神良藥”不應該有更高的要求嗎?

        要弄清文藝與市場的關聯,進一步的問題,就是要弄清文藝作品的價值構成。依據經濟學原理,商品的價值是社會必要勞動的凝結,價格圍繞其價值波動。那么文藝作品的價值,并不僅僅是創作它的文藝家所投入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凝結,而是經由文藝家凝結了豐厚的社會實踐、民族心理、文化傳統和公眾審美理想。因此文藝的價值就不僅僅是單純的經濟價值,還有社會價值、文化價值、審美價值、認識價值、教育價值等。就是其經濟價值,也不同于普通商品。所以文藝固然可以估價,但那價格僅僅是對其價值某一方面的反映,并不能完全體現文藝作品的價值。達·芬奇的《蒙娜麗莎》、王羲之的《蘭亭集序》、貝多芬的《命運交響曲》等,是怎么也無法單純用金錢來估價的。進入市場流通后隨著交易雙方的博弈,文藝作品的價格也會有所波動,但是這些標價,依然不能體現出作品的所有價值。誰能說,以4.368億元刷新中國藝術品成交紀錄的黃庭堅《砥柱銘》,就完全體現了該作的價值?或者,代表了中國書畫的最高價值?

        由上可知,文藝與市場的關系是十分復雜的,不是一推入市場文藝就能繁榮,就會發展。恰恰相反,如果過早地、不恰當地將莫扎特、梵高等的作品推入市場,那很可能更加快他們的夭折。

        與之相關,是文藝服務于文藝家,在市場經濟時代都不可能不受到市場的制約甚至擺布。就像文藝作品的價值一樣,對文藝服務于文藝家的價值,也不能簡單地以市場價格來衡量。有些服務固然是要通過市場來實現,有些服務恰好應當游離于市場之外,才能更好地發揮作用。

        文藝家的情況就更為復雜,同一個文藝家可以接受商家訂貨或者為市場而創作,那當然就隨行就市了;但是馬克思在《剩余價值理論》中早就分析過不一樣的情形,“彌爾頓出于同春蠶吐絲一樣的必要而創作《失樂園》,那是他的天性的能動表現。后來,他把作品賣了5磅。但是,在書商指示下編寫書籍(例如政治經濟學大綱)的萊比錫的一位無產者作家卻是生產勞動者,因為他的產品從一開始就從屬于資本,只是為了增加資本的價值才完成的。一個自行賣唱的歌女是非生產勞動者。但是,同一個歌女,被劇院老板雇用,老板為了賺錢而去讓她唱歌,她就是生產勞動者,因為她生產資本。”這里的“生產勞動”是亞當斯密的術語,用來指直接同資本交換的勞動,非生產勞動則不是。因此,就是在資本主義的汪洋大海中,文藝家依然能夠像彌爾頓一樣“出自他的天性”進行能動地寫作,難道我們社會主義國家的文藝家連這條都做不到嗎?

        習近平總書記要求“不能當市場的奴隸”、“不要沾滿了銅臭氣”,是對當代中國文藝家的諄諄告誡。我們務必要牢記習總書記的教誨:“為人民抒寫、為人民抒情、為人民抒懷 ”,以優秀作品,“弘揚中國精神、凝聚中國力量,鼓舞全國各族人民朝氣蓬勃邁向未來”。我體會,習總書記固然是對文藝家講的,文藝家要身體力行,但整個社會也都應予以高度重視。尤其是市場大腕們,不要再以金錢的杠桿、利益的驅動,來誘惑或脅迫文藝家就范了。那樣必定會損害文藝,進而波及人們的靈魂和社會的風氣。還是讓文藝家順應時代的潮流,呼應人民的心聲,按照各自的天性,自由地思考,自在地想象,自主地創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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