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違約,作家可以與之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如果具備以下幾個法定解除合同的條件,作家可以不經過出版社的同意,只需要向對方做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作家與出版社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出版社明確表示或者以其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的;
4、出版社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5、出版社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6、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不具備上述條件,作家不能解除合同。
作家行使解除合同的權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權利義務的終止,為了防止出版社因不知道自己已行使合同解除權而仍為履行的行為,從而遭受損害,作家根據約定解除權和法定解除權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出版社。通知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合同自通知到達出版社時解除。所謂通知到達,因通知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陬^通知的,口頭告知時即為到達;書面通知的,通知送達出版社或其指定的人簽收即為到達。出版社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認為不符合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能否解除合同。
作家因出版社違約而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損失。但是自己應當注意收集相關的證據,以便在日后可能發生的訴訟中使用。